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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营口市盖州市辽南院子二期15号店家扣住房押金转赔偿金拒绝开具发票,是否涉及偷税漏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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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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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来源:12345平台
留言日期:2025-06-24受理状态:已办结
问题摘要:辽宁省营口市盖州市辽南院子二期15号店家扣住房押金转赔偿金拒绝开具发票,是否涉及偷税漏税行为。
留言内容:辽宁省营口市盖州市辽南院子二期**号店家扣住房押金转赔偿金拒绝开具发票,根据国家法律,营业场所押金转赔偿金是需要应税的,消费者有权向商家索取国家税务系统开具的发票,消费者通过订房平台与店家沟通,店家拒绝开具赔偿金发票,是否违反了税务规定,需要政府部门给予反馈。
回复日期:2025-06-27办结日期:2025-06-27
承办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营口市税务局
回复内容:
市长信箱(直接回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至部门办理中,请您耐心等待,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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