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20]30号)和《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营口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营政办发[2021]12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市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我局起草了《盖州市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 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从2021年09月24日至2021年10月24日通过盖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截止到目前,未收到反馈意见和建议。
盖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