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文物局《关于做好我省第十一批、十二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工作的通知》(辽文物发〔2025〕329号)要求,盖州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联合盖州市自然资源局开展辖区内新晋第十二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工作,现将划定数据予以公示,征求各方意见。
一、重山寺
保护范围:以重山寺范围外延10米为保护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60米为Ⅰ类建设控制地带。
二、臧荣涛祖宅旧址(原名:沈延毅纪念馆)
保护范围:以臧荣涛祖宅旧址围墙外四周各外延4米以内为保护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四周各16米为Ⅱ类建设控制地带。
公示期限为2026年2月6日至2026年2月14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划定数据有异议的,请向盖州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联系电话:0417-7669599)、盖州市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0417-7834095)反馈。
附件1:绘制图纸
附件2:关于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说明
盖州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盖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2月5日 2026年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