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盖州市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盖政发〔2025〕5号),以下简称《方案》。
现将有关重点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依据
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更好地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而有质量教育的重要举措。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和营口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营口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营口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督导实施办法的通知》(营教发〔2019〕8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方案》起草的总体目标
《方案》内容紧扣省市教育部门有关要求,准确把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评估标准,对照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和社会认可度四个方面的内容,强化政府统筹,加大资金投入,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强弱项、补短板、查缺口、优结构,推动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格局日益完善。
三、文件起草过程
2025年4月份,市教育局牵头起草了《盖州市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于4月下旬充分征求了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残联以及各镇(街道)等53个相关单位意见和建议。业经2025年7月14日第八届市政府第74次常务会议通过,于8月1日正式印发。
四、《方案》的主要内容
本方案主要包含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基本原则、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五个方面,以及盖州市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件1份。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五育”并举,全面发展素质教育,全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让人民群众享有更高水平、更加公平、更有质量的教育,真正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
加强学校内涵建设,规范办学行为,提升学校管理水平,使城乡差距、校际差距不断缩小,办学资源和师资力量配置更加均衡。在2025年底之前,完成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任务;2026年达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评估标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向更高水平、更高质量迈进。
(三)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的原则
2.坚持突出重点,改造薄弱的原则
3.坚持促进公平,确保质量的原则
(四)重点任务
1.加强学校标准化建设,补齐教育资源短板
2.加大义务教育投入,切实强化经费保障
3.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师资水平优质均衡
4.全面深化教育改革,提高义务教育质量
5.推进教育公平,保障弱势群体受教育权益
6.强化校园治理,全力保障校园和学生安全
7.营造良好宣传氛围,提升社会认可度
(五)保障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2.加大投入,强化保障
3.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4.做好监测,加强督导
相关文件
盖政发〔2025〕5号:盖州市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