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盖州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以建设更高水平法治盖州为目标,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水平,全力打造良好的政府法治环境。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
1.坚持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市委党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课程,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重点学习内容,全市开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百余次。深入学习宣传研究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开展第一期习近平法治思想精品课大讲堂活动。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教育专题党课活动,组织领导干部进党校在2024年盖州市秋季领导干部培训班上进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授课,60余人次参学,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切实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
2.压紧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包保法治建设重点项目落实,稳妥推动农信系统改革,圆满完成各项阶段工作。全面推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守法工作机制,贯彻落实《辽宁省党员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辽宁省党员干部学法用法清单(通用版)》《辽宁省党员干部学法用法清单(专业领域版)》,进一步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推行述法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全市70家单位94名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述法对象开展书面述法工作,组织召开全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现场述法工作会议,2个乡镇(街道)、市应急局、市自然资源局现场进行述职并评议。
3.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作用。出台《盖州市2024年推进更高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十项重点任务》,部署安排全市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组织召开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召开第二次(扩大)会议,聚焦重点任务,推动法治盖州建设再上新台阶。加强督察工作的统筹协调,开展城市管理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法治督察工作,实地督察重点领域执法单位。开展年度法治建设综合督察,督促各单位开展法治建设督察自查工作。
(二)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夯实法治政府建设根基
1.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在全市范围内征求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规范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程序。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组织政府法律顾问审核以政府名义签订的重大合同、协议、涉法重要事宜等4件,参与审核政府议定各类具体事宜5项,参加政府相关会议、信访联席会议等各类会议20余次,为政府决策把好法律关口,防止和减少政府在履行经济社会管理职能中的决策风险。完成盖州市政府法律顾问重新签订聘任合同工作,聘任法律顾问3人,有效发挥法律顾问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集中清理妨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管理台账。目前盖州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2件,并已编制公布《盖州市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规政策清理工作,在政府网站公开《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规政策清理工作公告》。
3.强化内外监督工作合力。坚持践行全过程民主,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31件人大代表建议、53件政协委员提案全部办结,满意率达100%。市法院新收行政诉讼案件68件,审结66件;新收行政非诉执行案件70件,审结70件,行政案件协调化解率超50%。市检察院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50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意见3份,回复采纳率100%,向行政机关提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10份,回复采纳率100%。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规范做好政务公开,作风效能有效提升。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大力提高政府服务效能
1.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快“放管服”改革,粮食收购资格备案等事项办理更优更快。出台《盖州市开展简政放权“ 回头看”工作方案》,经梳理,65个事项由营商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林草局等9家单位承接、办理。深化企业简易注销改革,提高全程电子化登记、“一网通办”覆盖程度,新增市场主体8835户。建立“一窗收件、分类办理、统一出件”的“无差别综合窗口”服务模式,落实综合窗口改革,缩减比例达10.6%,实现“无差别综合窗口”100%全覆盖。
2.提高政务服务质效。组织梳理完成各乡镇街道的便民服务事项目录。“高效办成一件事”上线运行,效果良好。“12345”平台质效提升,实现办结率98.3%、满意率90.1%,按时反馈率100%;“万件清理”办结率97.1%,满意率100%,累计推动还款7320.9万元。扎实开展“一网协同”工作,营信APP线上政务交流实现全覆盖。
3.推进法治民生建设。着力推动民生实事,出台《盖州市2024年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其中盖州市农业农村局“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项目作为优秀项目被营口市选取。落实积极就业政策,开展招聘活动60场次,新增就业人员1500人,脱贫人口外出就业3606人。持续推动医疗卫生高质量发展,组建紧密型医共体3个、医疗应急队伍9支;家庭医生签约率达100%;医保异地结算率97.6%。扎实开展去库存各项工作,房地产市场实现平稳健康发展,交付保交楼住宅652套。大力整治农村人居环境,创建省级美丽宜居村21个,市级美丽宜居村30个。
(四)依法公正行使职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提升行政执法质量。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建立完善“一基准四清单”,细化行政裁量权基准886项,制定不予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和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657项。印发《盖州市2024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确定11个市本级行政执法部门共149项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2.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效能。认真贯彻落实《大力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工作方案》,聚焦“逐利执法”、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僵化、执法粗暴、执法“寻租”等方面问题,深入开展执法监督活动。开展案卷评查活动,不断提高执法案卷质量,2024年共开展案卷评查活动2次。
3.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坚持把好执法人员“入门关”,定期组织执法证申领培训、考试,2024年完成执法证件考试163人。着力开展执法业务培训,以学法培训、以案代训、执法业务交流培训等方式,夯实执法人员业务基础,提升执法办案能力,2024年完成执法线上培训763人次。
(五)强化法律服务供给,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1.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健全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入开展2024年“一社区(村)一法律顾问”服务等工作,实现镇街政府法律顾问以及社区(村)法律顾问全覆盖。积极健全社区管理与服务机制,“村规民约”实现全覆盖。扎实推进基层综治规范化建设,基本建成部门有机融合的社会治理综合服务平台。全年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80件,法律援助参与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率达100%。
2.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注重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61件,依法受理89件,结案69件,召开行政复议听证会5件。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调解纠纷案件4727起,预防各类矛盾纠纷420起。充分发挥“四所一庭”联动机制优势,以联动方式开展矛盾纠纷排查58次,解决纠纷38件。加强教育监管,落建2处教育基地,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04人,监狱和看守所释放衔接328人。开展星级司法所创建工作,建设6个“四星级司法所”、4个“五星级司法所”,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3.强化法治宣传教育。认真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出台《盖州市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2024年盖州市市(中、省)直单位普法责任清单》,构建“共性普法”和“个性普法”相衔接的清单体系。2024年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200余场,发放各类普法材料10万余份。持续深化“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全市“法律明白人”1490名法律明白人,每村达到5名以上,实现“八五”普法规划目标。全年组织法律明白人参与8场普法大讲堂活动。持续发挥法治示范引领作用,1个村(社区)保持“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5个村(社区)保持“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
一年来,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明显进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一是部分领导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认识仍有差距,还需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二是基层行政执法力量薄弱,法治人才短缺情况亟待解决;三是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放管服”改革还需继续深入推进。
二、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决胜之年。我市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坚持凝聚共识、守正创新,扎实推进更高水平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坚定不移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将学习贯彻成效转化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生动实践。二是坚定不移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扎实推进“三项制度”落实。强化督促检查考核,持续跟进问题整改,监督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和腐败现象,不断提高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三是坚定不移推动政府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联动配合,逐步建立规范、协调、高效、可考核问责的长效机制,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互动有力、运转高效的全市“一盘棋”格局。四是坚定不移推动法治营商环境建设。推动法治环境持续改善,严格审查涉及营商环境的规范性文件,确保其合法性、合理性和公平性。坚持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