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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人大十七届三次会议第169号 提案的主办意见

发布时间:2024-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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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丽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农业保险投入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在市人大十七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建议。这一提案对于我们进一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增强农业风险抵御能力,保障农民收益,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我市高度重视这一提案,并认真研究了其中的内容与建议。我们认为,加大农业保险投入,对于促进农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农民切身利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我们坚决支持并积极推进这一工作。

主题教育开展以来,我市结合中央、省市委工作要求和“乡村振兴、盖州先行”原则理念,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利用5天时间,组织人员对盖州市农业保险开展了入户深度调研,召开三家承保保险机构座谈会、深入走访什字街、沙岗镇、陈屯镇等多个乡镇了解农业保险情况,实地了解投保小农户、新型农业主体大户、尚未投保农户对农业保险工作的看法和意见,多角度了解当前农业保险对盖州农业产业发展的支撑情况,现将调研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盖州市的基本情况

(一)整体情况

盖州市位于辽东半岛西北部,盖州市地貌呈“六山一水三分田”的态势,总面积2930平方公里,是“辽宁沿海经济带”、“ 沈阳经济区”和“中国辽宁自由贸易示范区”三大国家战略叠加区。

(二)盖州近三年农业基本情况

2021年粮食播种面积45.3万亩,粮食产量18.2万吨,蔬菜产量34.04万吨。2022年粮食播种面积45.3万亩,粮食产量18.1万吨,高标准农田3.4万亩,蔬菜产量35.3万吨。

2023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保持在40140公顷以上,基本农田面积保持在33214公顷以上。园地、林地分别保持在45456公顷、172410公顷,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达到1000公顷以上。全市播种工作于6月份全部结束,秋收工作于10月31日全部结束,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45.355万亩(其中主要粮食作物水稻播种3.22万亩、玉米播种37.7万亩、大豆播种2.55万亩,油料作物0.07万亩),粮食总产量完成17.8万吨以上,油料作物产量132吨。全市水果(包括春季西甜瓜)总面积34.94万亩,水果总产量93.47万吨,蔬菜播种面积12.2万亩,蔬菜总产量37.73万吨,生猪存栏预计23.03万头,肉蛋奶总产量22.3万吨,水产品产量21.96万吨,畜牧、水产、总产量170.1万吨。

 

 

(图一为粮食作物播种规模条形图,数据来源盖州市农业农村局)

(三)盖州农业保险及各类主体投保赔付情况

一是保险遴选。始终坚持规范有序、适度竞争原则,将“服务网点建设、综合能力、理赔能力、地方贡献”等纳入遴选指标。2021年7月,营口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关于营口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结果的通知》〔营财金(2021)144号〕文件,由营口市对政策性保险机构开展二次遴选并分划承保片区,确定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市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营口中心支公司、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营口中心支公司”三家公司负责盖州整体种植业、养殖业、林业保险,合同期限为2021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共三年。

二是政策性保险险种。盖州市实施政策性保险有种植业和养殖业保险两种。种植业保险目前开展粮油作物完全成本保险(非收入保险)、食用菌保险、日光温室大棚保险;养殖业保险目前开展的有奶牛保险、育肥猪保险、能繁母猪保险和肉羊保险。2023年实施粮油作物投保面积26.4万亩,保费642.95万元,养殖业投保65.497万头,保费3347.37万元。

三是保险投保及赔付

粮油作物直接物化成本保险。根据作物生育期中的投入成本计算保额,包括玉米、水稻、大豆。其中小农户通过村委会集中收取保费的方式签订集体保单,大农户及新型农业主体则一户一单。每亩玉米保费农户承担4.5元。玉米成本保险最高理赔金额370元/亩(种子100元、肥料150元、药剂50元、柴油70元),根据保险公司提供的理赔情况可知,2023年损失较重的玉米每亩赔付50元左右,其余减产不超25%的,为提高次年投保意向,保险公司平均赔付9-10元不等。

食用菌保险。根据作物总收入计算保额,包括香菇、木耳。主要投保大户在矿洞沟镇、卧龙泉镇等东部山区。每个菌袋一年生产4-5茬,每袋总收入在1.5-1.7元不等,在赔付过程中与粮油作物相反,菌袋按月收获,越靠后期理赔比例越小。根据保险公司提供数据,2023年木耳的整体生长情况不佳,木耳共投保220万段,预计需要赔付一半即100余万元,基本实现农户收益保底保障。

日光温室大棚保险(不含棚内作物)。据棚体结构确定保额,有后墙的大棚最高赔付17000元、纯钢架结构的最高赔付8000元,均仅赔付设施损失。在投保过程中,农户自缴保费85-170元,部分保险公司混合商险后自缴120-240元不等,在赔付过程中,保险公司依据设施使用年限,墙体、钢框架、棚膜的损失情况综合判定赔付金额。根据保险公司提供数据,2023年总投保231.23亩温室大棚,加上各级补贴共收取保费5.6万元,在10月初风灾后,赔付受灾大棚48.56亩共5.4万元,平均每亩赔付1120元。

 

(图二为保费规模及占比环形图,数据来源调研数据记录)

养殖业保险。2014年作为辽宁省政策性养殖业保险试点县,我市开展了养殖业保险工作,2015年全省全面开展此项工作。我市政策性养殖业保险包括能繁母猪、育肥猪、奶牛。2019年按照省畜牧局要求,我市开展特色养殖业绒山羊(肉羊)政策性保险。至今,我市开展政策性养殖业保险已经10年,2023年总计完成投保65.497万头,保费总金额3,347.37万元,其中:奶牛共计参保0.0026万头,保费1.092万元;育肥猪共计参保33.969万头,保费1,426.698万元;能繁母猪共计参保0.9352万头,保费84.168万元;肉羊共计参保30.5902万只,保费1,835.412万元。在保费组成上看,中央财政补贴604.7832万元,省财政补贴1479.2367万元,市财政补贴296.93805万元,县财政补贴113.39685万元,农户缴纳853.0152万元。

(四)农业保险对农业产业支撑情况

一是投保数据。在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补贴之下,农业保险对农业生产的风险保障作用在不断增强。调研中了解,盖州农业保险承保主要粮油面积投保达到26万亩,约占全市粮油作物播种面积的70%(种植业保险原则上只允许在合法耕地上投保,实际数据为26/37=70.27%),承保农作物品种十余种,基本覆盖盖州主要粮食作物及食用菌。养殖业承保投保65.497万头占畜牧总量的60%;其中生猪承保率达到90%以上,有力保障全市有畜牧业生产。

(图三为近三年保费规模折线图,数据来源盖州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数据显示,盖州市种植业保险整体处于逐年递增,2022年总保额631.93万元;2023年总保额642.95万元,2024年总保额预计达到760万元。养殖业2022年总保额3,250.39万元;2023年总保额3,347.37万元,2024年总保额预计达到3500万元。

二是保费渠道。农业保险作为分散农业生产经营风险的重要手段,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特色农业产业快速发展、保障农民收益等方面,发挥着助农“保护伞”的关键作用。根据不同种类政策性保险,保费的承担比例均有不同,农户投保缴纳20%,政府补贴80%。政府补贴中,中央补贴45%、省级补贴30%、市级补贴2.5%、县级补贴2.5%,从资金上直接补贴给保险机构,大大减轻农户保费负担。

三是理赔流程。灾情发生后,承保机构在报案后10日内进行立案查勘;随后开展损失核定,部分损失的在接到报案后(大田作物在收获后)20日内完成核定;依据定损标准和规范科学定损,理赔金额足量到户。2022年度三家保险公司共立案7838件,理赔金额1034.01万元,理赔结案率100%赔付比例约占27.76%。

我市强化保险对农业产业的保障成果,一方面,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保额的大幅提升,切实提升了种粮农民的获得感和种粮积极性,有力保障了国家粮食安全;另一方面,不断加大对当地特色农险的支持力度,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的保险试点险种已涵盖设施农业、畜牧业、水产养殖等数十种农产品,保障了重要农产品的稳价保供。

四是保险试点。今年我市成功开展了“保险+期货”试点实践,参保种植大户7户,总承保量为9365吨,投保面积9365亩。项目总保费为300万元,其中市政府出资100万元,期货公司共同出资40万元,参保农户自缴60万元,有效帮助地方将特色资源转化为产业优势,有助于农民增收致富和推动产业健康发展,为“三农”发展和乡村振兴提供更多的保障和更有力的支撑。

二、目前存在的问题和矛盾

通过调研情况来看,虽然盖州农业保险保费逐年增加,但在推广农业保险进一步助力乡村振兴实现产业兴旺等要求,还存在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政策性保险覆盖面不足。粮油作物政策保险仅开展成本保险,大棚政策保险仅针对设施结构不包括棚内作物。盖州市大面积种植的裸地葡萄、苹果均未覆盖政策性保险,在每年8到10月气象灾害频发,在强降雨和冰雹的影响下经常发生葡萄裂果、优果变酒果的情况,果农经济损失较大。据统计,仅从2021年到2023年三年间,盖州市遭受自然灾害(风灾、雨灾、雹灾)损失达到29,240万元。

二是理赔办法与农户期待有差距。政策性保险保费低,赔付少,农户一旦出险损失较大,现有保险赔付比例解决不了实际困难,赔付率较低。以大家保险今年开展的大棚保险为例,带墙体棚室顶格赔付17000元,赔付时根据使用年限开始折损,墙体不塌继续折损,钢架未损坏继续折损。一场强风灾后棚膜撕裂掀翻,棚内作物损毁,实际赔付1000余元,对农户来说杯水车薪,实际损失难兜底。

三是开展农业商业险风险多。站在保险公司角度,无论政策保险还是商业保险都是以盈利为主。政策保险有政策补贴,保费低,农户缴费时接受度高,但总保额低,故赔付钱数少,保险公司有盈利空间,农户愿意参与保险公司也都愿意开展;但是商业保险则不同,保费高,风险大,农户缴费也高,参与率低,据平安保险业务负责人表示,农业商业保险对保险公司来说不赚钱,主要是盖州域内自然灾害频发地区比较固定,开展商险业务后,小部分常受灾农户投保意愿较高,收取保费后出险概率较高,赔款远大于收益;而且保额越高,随之农户需要承担的保费越高,特别是近些年单价较贵的水果,例如:晴王(阳光玫瑰)、妮娜皇后、兰莓、盖州西瓜等设施水果和岳阳红、王林、维娜丝黄金、望乡红等优质水果,无论成本保险还是收入保险理赔条款都不完善,故而保险公司也不愿开展。

四是养殖业保险开展不平衡。2021年三家保险公司参与我市政策性养殖业保险后,我市停止了生猪保险全覆盖工作,出现生猪养殖散户漏保现象,产生行业风险。三家保险公司在一个县开展养殖业保险工作,也存在“鸡肋”现象,也就是说“吃不饱、弃不得”,各公司开展工作的能力也不统一,难免出现老百姓有意见的现象。

五是农民参保积极性不高。由于农民集生产者、投资者和经营者等职能于一身,几乎是农业风险的唯一承担者,20%的保费目前对收入不高,余款不多的农民来说也是一个不轻的负担,主要体现在设施农业和裸地葡萄、苹果和冷棚蔬菜等经济作物。加之农村经济发展落后、农户文化水平低、宣传力度不够,农户对农业保险存在认知偏差,理赔未能达到农户预期,降低了农户的参保热情。有的农民抱有严重的侥幸心理,认为不一定受灾,买保险是加重自身的经济负担,使保险面上下波动较大。

六是农业保险缺乏有效的法律保护。我国《保险法》仅对财产保险做出了相应的法律规定,而针对农业保险制定的《农业保险条例》则相对片面。目前我国还没有农业保险的专门法律和行政法规,农业保险产品多为保成本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占所有农业保险险种的75%,价格指数保险和收入保险仅有海参、苹果及玉米等产品。农业保险产品的结构设计不合理、缺乏创新性、细分度不够,导致险种可选性少,无法满足农户的多样化需求。

三、调研结论及可行性意见

一是逐步扩大涉农保险范畴。根据实际调查情况可知,政策性农业保险对盖州农业产业支撑水平有限,对粮油作物产业保障仅在物化成本方面。对设施大棚及食用菌保障尚在初期摸索阶段,裸地水果及棚内作物保险需求日益增加,彻底解决实际种植农户种植、养殖风险一直在路上。

二是逐步提升农业保险保额。争取纳入粮油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将土地成本、人工成本、机械成本加入保额,在农户可接受的区间内试点性提高保额及保费。(原370元保额,保费22.57元,农户承担4.5元;提高保额后770元保额,保费46.97,农户承担9.4元)

三是扩大政策性保险覆盖面。如大棚设施+棚内作物整体投保、裸地葡萄果树短时间内投保(只保几个月)和政策保险+部分商业保险等多种保险模式,考虑到保额过高,可以先从物化成本保险阶段摸索,逐渐铺开市场,争取省市县三级政府加大资金扶持力度,鼓励保险公司敢于开展相关业务。

四是多方帮助农民减轻保险负担。政府部门帮助农民提高农业的专业化和规模化水平,在当前绝大多数农民还处于小规模经营的情况下,政府可对农民提高保费补贴。一方面补贴数额可达到农民对农业保险有足够的购买力水平。另一方面补贴在使得农民买得起的前提下,还要让农民感觉到购买农业保险划得来,即在政府补贴后,农业生产的预期收益比其他非农收益足够高。通过整合国家支农资金,从粮食直补、农机补贴、良种补贴等国家对农民的各项补贴和民政救灾资金中整合一部分作为农民自筹保费,解决农民自筹保费收缴难的问题。

五是完善多层次风险分散机制。完善巨灾风险分散机制,将农业保险深度融入灾害防范体系中,最大程度地发挥保险的防灾减损功能,有效降低农业生产损失。同时,政府科学制定地方特色产业保险,使其政策具有可操作性,鼓励特色产业从业者购买特色产业保险。

六是全面提高农业保险理赔效率。针对地方特色农业保险的特点和农民群众的需求,多方位宣传,通过利用微信、短视频等多种形式为从业者(包括农户、家庭农场主合作社、龙头企业)讲解保险知识、参保形式、赔偿标准、责任范围等相关内容,不断增强广大从业者的保险意识,调动农户参保积极性。将理赔流程在村务公开栏公开,让其明明白白参保,清清楚楚理赔。保险公司要加大对相关业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制定理赔章程,细化目标赔付金额,人社部门及组织部门加快对农业专家的考核及认定,加快业务专家库建设,多措并举共同提高理赔效率。

总之,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十七届三次会议的精神和要求,加大农业保险投入力度,为农业农村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和支持。同时,我们也希望与您保持密切沟通与合作,共同推动农业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盖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19日

 

 

 

 

 

 

 

联系人:刘玉莹(电话:0417-7080017)

抄送: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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