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技能提升补贴申领
2.事项简述:在我省参保缴费的企业在职职工或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参保失业人员,申请人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以上,申请人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符合申请。
3.办理材料:企业或本人持社保卡和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办理方式:申报者可先通过网站查询证书是否为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网址为: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zscx.osta.org.cn,申报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或通过辽宁人社公共服务平台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5.办理时限: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
6.结果送达:辽宁人社服务平台系统推送数据,拨付到申报人员银行账户。
7. 收费依据及标准:初级(五级)证书1000元、中级(四级)证书1500元、高级(三级)证书2000元。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3次。
8. 办事时间:正常工作日。
9. 办理机构及地点:盖州市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中心失业保险科209室
10.咨询查询途径:盖州市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中心失业保险科209室 电话7878833
11.监督投诉渠道:辽宁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