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创业证》是劳动者按规定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的有效凭证,是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的书面载体,记载劳动者自然信息及就业、失业等信息,反映就业困难人员、失业人员身份认定及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和失业保险待遇等情况,在全省行政区域内通用。
3.1 需提供要件
“窗口办”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二寸照片两张、大专以上学历需提供学历证明;“掌上办”不需要提供要件。(资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3.2 办理路径
①窗口办: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3号4号窗口。
②掌上办:辽事通APP-办事-就业创业-辽宁省就业创业证申请。
3.3 办理时限:窗口办即时办结,掌上即时办结(电子证)
3.4 温馨提示:辽宁省就业创业电子证书是记载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状况的基本载体,加盖电子印章的就业创业电子证与纸质证具有同等效力,可作为享受相关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和公共就业服务的有效凭证,也可作为法定办事依据和归档材料。如需要纸质就业创业证,可向常住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就业创业证》,建议您优先选择“掌上办”方式。如有问题可拨打0417-7809897咨询,我们为您提供服务,投诉热线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