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州市教育局
2022年度单位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盖州市教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盖州市教育局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盖州市教育局2022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盖州市教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制定全市教育工作年度发展计划、中长期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重点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统筹管理全市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3、负责全市教育系统法制宣传和行政复议工作。研究、起草有关地方综合性教育的政策和措施;检查指导全市依法治教工作。
4、统筹规划、协调指导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的改革。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招生考试制度改革;负责全市国家规定的各类招生考试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编制和实施各类中等学校招生计划;负责师范类毕业生档案接收和就业指导工作。
5、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本建设投资的政策及规范性文件;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管理国家和省下拨的各种教育专项经费;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内外对我市教育援助、教育贷款。
6、主管全市教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认定;拟订全市中小学师资和管理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负责中小学教师、校长的继续教育工作。
7、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全市学校安全工作。
8、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勤工俭学,宏观指导和管理全市校办产业和劳动技术教育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并确定中等专业技术学校专业设置及专业发展方向,制定调整计划,审批专业设置。
10、负责学校的基本建设工作;编制中等专业技术学校的基建计划;管理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
11、指导和管理社会力量办学工作;审批民办教育机构的设立;指导职工教育、农民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教育工作。
12、负责全市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指导教育科学研究工作;承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13、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盖州市教育局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榜式堡学校 |
17 |
东城学校 |
33 |
第一初级中学 |
2 |
大庙沟学校 |
18 |
太阳升学校 |
34 |
第四初级中学 |
3 |
团甸学校 |
19 |
西海中学 |
35 |
第五初级中学 |
4 |
徐屯学校 |
20 |
西海小学 |
36 |
实验小学 |
5 |
梁屯学校 |
21 |
团山中学 |
37 |
长征小学 |
6 |
小石棚学校 |
22 |
团山小学 |
38 |
站前小学 |
7 |
卧龙泉学校 |
23 |
青石岭学校 |
39 |
民和小学 |
8 |
陈屯学校 |
24 |
高屯学校 |
40 |
东市小学 |
9 |
九垄地学校 |
25 |
九寨学校 |
41 |
实验幼儿园 |
10 |
沙岗学校 |
26 |
双台学校 |
42 |
育智学校 |
11 |
归州学校 |
27 |
万福学校 |
43 |
聋哑学校 |
12 |
暖泉学校 |
28 |
胜利小学 |
44 |
职教中心 |
13 |
矿洞沟学校 |
29 |
西城小学 |
45 |
进修学校 |
14 |
杨运学校 |
30 |
一高中 |
46 |
盖州市素质教育学校 |
15 |
二台学校 |
31 |
二高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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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
什字街学校 |
32 |
盖州市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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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2022年度盖州市教育局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3203.80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464.13万元,占收入总计的76.9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64.1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3.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4.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6.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8.上年结转和结余739.67万元,占收入总计的23.09%。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2498.01万元,降低77.97%,主要原因:一是普通教育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二是教育管理事务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二)支出总计2464.1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484.4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9.66%。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48.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2.3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3.84万元。
2.项目支出1979.73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0.34%。主要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支出、职业教育支出、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卫生健康支出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4.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2498.01万元,降低101.37%,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减少,教育管理事务行政运行类支出、普通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减少;二是项目类专项拨款支出减少,教育管理事务项目类支出、普通教育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739.67万元。
主要是以往年度部分专项资金未拨付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持平。主要原因:一是财政预算一体化系统上线,实行以支代收;二是资金到账后拨付及时,未有新增的结转和结余资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464.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4.40万元,项目支出1979.73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498.01万元,降低101.37%,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减少,教育管理事务行政运行类支出、普通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减少;二是项目类专项拨款支出减少,教育管理事务项目类支出、普通教育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减少。
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7.79%,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00%,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10.7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64.1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万元,占0.00%;教育支出2364.69万元,占95.9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04万元,占2.00%,卫生健康支出40.33万元,占1.63%,住房保障支出10.07万元,占0.41%,。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万元,具体包括:
2.教育支出2364.69万元,具体包括:
教育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364.69万元,主要是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进修及培训、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2.2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部分项目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项目支出主要为上级专项资助类资金(中等职业教育支出增加)和教育费附加支出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04万元,具体包括: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49.04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初预算主要为项目支出预算,人员经费未在预算内。
4.卫生健康支出40.33万元,具体包括:
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40.33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初预算主要为项目支出预算,人员经费未在预算内。
5.住房保障支出10.07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保障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0.07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初预算主要为项目支出预算,人员经费未在预算内。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0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0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车于2021年6月无偿划拨至市政府,无“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0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单位无因公出国(境)工作因此年初未列预算。2022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00个,累计0.00人次。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持平为0.00万元,下降0.00%,主要是年初无预算、无此类支出等原因。
2.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单位无公务接待工作因此年初未列预算。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00万元。2022年公务接待费与上年持平为0.00万元,下降0.00%,主要是年初无预算、无此类支出等原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车于2021年6月无偿划拨至市政府,无公车出行费用。比上年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主要公车于2021年6月无偿划拨至市政府,无公车出行费用等原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4.4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0.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80.74万元、津贴补贴62.69万元、奖金29.76万元、绩效工资9.0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3.3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3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7.0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2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00万元、离休费0.00万元、退休费13.89万元、抚恤金24.27万元、生活补助4.13万元、奖励金0.00万元、住房公积金10.07万元、采暖补贴0.0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0.00万元;日常公用经费93.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5.05万元、印刷费0.00万元、手续费0.00万元、水费0.00万元、电费0.00万元、邮电费0.45万元、取暖费0.00万元、物业费0.00万元、差旅费0.0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维修(护)费6.93万元、租赁费0.72万元、会议费0.00万元、培训费2.20万元、专用材料费6.77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劳务费34.17万元、委托业务费0.00万元、工会经费0.00万元、福利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7.4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0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0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0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3.84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上年减少132.70万元,降低141.41%,主要原因是专用材料费和劳务费减少,中考、高考等各类考试费用未及时拨付。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8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8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237.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37.5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0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100%)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66.83分。
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37.53万元,自评平均分66.83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本部门组织对“非公办教师补助”“非寄宿生生活补助”“高中免学费”“高中助学金”“寄宿生生活补助”“学前教育幼儿资助”“中职免学费”“中职助学金”等8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237.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37.5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0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项目资金拨付不够及时;二是项目资金拨付季度靠后;三是部分专项资金上级拨付资金充足,未使用本地配套资金,导致项目绩效得分较低。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保障资金及时到位;二是资金到位后及时与相关学校取得联系,尽快拨付。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在2022年度省直部门决算中反映“非公办教师补助”“非寄宿生生活补助”“高中免学费”“高中助学金”“寄宿生生活补助”“学前教育幼儿资助”“中职免学费”“中职助学金”等8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非公办教师补助”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36.52万元,执行数为236.5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资金拨付及时到位;二是资金发放精准及时。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争取保持资金拨付的及时率与准确率。
(2)“非寄宿生生活补助”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5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执行数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项目绩效未完成。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上级拨付资金充足,未使用本地配套资金。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积极与财政局沟通,保障资助资金及时下达至教育局,并及时拨付至相关学校账户。
(3)“高中免学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80.6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1万元,执行数为1.0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项目绩效未完成。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春季季度绩效完成,但是秋季项目绩效未达标。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积极与财政局沟通,保障资助资金及时下达至教育局,并及时拨付至相关学校账户。
(4)“高中助学金”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5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执行数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项目绩效未完成。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上级拨付资金充足,未使用本地配套资金。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积极与财政局沟通,保障资助资金及时下达至教育局,并及时拨付至相关学校账户。
(5)“寄宿生生活补助”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5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执行数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项目绩效未完成。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上级拨付资金充足,未使用本地配套资金。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积极与财政局沟通,保障资助资金及时下达至教育局,并及时拨付至相关学校账户。
(6)“学前教育幼儿资助”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5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执行数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项目绩效未完成。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上级拨付资金充足,未使用本地配套资金。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积极与财政局沟通,保障资助资金及时下达至教育局,并及时拨付至相关学校账户。
(7)“中职免学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5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执行数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项目绩效未完成。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上级拨付资金充足,未使用本地配套资金。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积极与财政局沟通,保障资助资金及时下达至教育局,并及时拨付至相关学校账户。
(8)“中职助学金”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5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执行数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项目绩效未完成。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上级拨付资金充足,未使用本地配套资金。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积极与财政局沟通,保障资助资金及时下达至教育局,并及时拨付至相关学校账户。
《预算(项目)政策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3. 部门评价结果。
“非公办教师补助”“非寄宿生生活补助”“高中免学费”“高中助学金”“寄宿生生活补助”“学前教育幼儿资助”“中职免学费”“中职助学金”等8个项目绩效按照预算一体化项目绩效自评表的结果对以上项目进行精确评价。
4.财政评价结果。
“非公办教师补助”“非寄宿生生活补助”“高中免学费”“高中助学金”“寄宿生生活补助”“学前教育幼儿资助”“中职免学费”“中职助学金”等8个项目绩效以预算一体化项目绩效自评表的结果为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0.交通运输(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2.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项):反映援助其他地区资金中的其他支出。
33.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