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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安全生产大检查

发布时间:2023-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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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承载着民族的过往,它是民族的记忆,历史的载体,保护文物,就是保护国家与民族的历史,守护中华民族的根与魂。

盖州历史悠久,文物遗存丰富,怎么保护好我们的历史记忆,是我们文物工作者的光荣和责任。2022年,由于疫情原因,文物的巡查工作从3月持续到6月,对于文物局要求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使用管理情况做了如下几点总结:

1.盖州市境内有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三处,其中《石棚山石棚》东侧石壁和盖石局部风化腐蚀严重,急需专业保护处理。《高丽城山城》的西城墙主体南段遭盖州市金鼎实业有限公司采矿破坏。南城墙主体东段遭盖州市生活垃圾处理场破坏,目前为止未得到回应和修复。《玄真观》西侧民居及后接的二楼距离文物本体不足三米,对文物的消防安全造成威胁。除部分干粉灭火器外,无其他消防设施。

2.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2处,市级28处,市(县)级31处,其中古建筑如《三江会馆》、《崇山寺》、《温家沟崔家大院》等已成危房,《西崴子烽火台》、《朱甸烽火台》,破损严重,有随时塌落和倒塌的危险。《三道河石棚群》被光伏发电占用破坏,致使部分青铜时期古墓葬消失,如今,光伏发电还在剩余古墓葬区域继续施工建设光伏发电设施。《铁塔山铁塔》、《西崴子烽火台》、《连云寨双石棚》等古建筑、古墓葬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的违法违规建筑未能清理和搬迁,古遗址上重建寺庙,致使遗址地信息破坏、遗址不存等。

3.盖州市境内的文物古建筑及近现代史迹大部分为木质构架,极易引起火灾,除部分有人使用的庙宇有干粉灭火器外,其余无任何消防设施,对消防安全隐患极大。

4.盖州市境内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标志碑还需增加,如各山城遗址,墓葬群等面积较大的保护单位,只有一块保护标志碑,其不足以起到警示和指示的作用。市级及市级以下的文物保护单位大部分还未设置保护标志碑。

爱护我们的家乡,建设美丽的盖州,就从我们的根与魂开始。

 

 

 

 

 

盖州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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