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持中小学“学区划分”的原则,盖州市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和生源分配相对均衡配置原则,实行“学区制”。乡镇小学按照属地招生的原则进行招生,不允许跨乡镇进行招生。
城镇小学针对生源变化情况,采取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适时微调,确保招生人数合理均衡。
盖州市2022年城区小学学区划分区域为:
站前小学、长征小学二部:招收永安路以西居住的市直适龄儿童。
实验小学:招收永安路以东,东升路以西,红旗大街以北居住的市直适龄儿童。
长征小学:招收永安路以东,盖州路以西,红旗大街以南居住的市直适龄儿童。
民和小学:招收盖州路以东,红旗大街以南,东升路以西,清河大街以北居住的市直适龄儿童。
英才学校小学部(民办):招收盖州路以东,辰州路、辰州南路以西居住的市直适龄儿童。
盖州市2022年城区初中学区划分详情
1.坚持“单校划片”的原则,全市小学生毕业生全部升入对应初中。
(1)根据相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盖州市东市小学毕业生分配到盖州市第一初级中学就读,盖州市站前小学毕业生分配到盖州市第五初级中学就读,盖州市英才学校小学毕业生在原校就读初中。
盖州市长征小学、盖州市实验小学、盖州市民和小学毕业生以“盖州市城镇小学毕业生家庭实际居住地址”等相关材料(户口簿、房产证或购买房发票等)的统计为依据,按学区升入对应盖州市第一初级中学、盖州市第四初级中学和盖州市第五初级中学。
在城区小学就读的符合条件的农村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毕业后按规定(凭户口簿、居住证、居住证明为依据),由盖州市教育局统筹安排至相应初中就读。
(2)乡镇初中按照属地招生的原则进行招生,不允许跨乡镇进行招生。所有本乡镇小学毕业生统一录取到本乡镇初中就读。
2.实行动态学区划分的原则。为了更好地促进盖州市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我市城镇初中继续实行学区划分动态的分配招生制度。结合城镇生源变化情况,适时微调,确保招生人数合理均衡。
盖州市2022年城区初中学区划分区域为:
盖州市第一初级中学:招收盖州路以东居住的相应市直小学毕业生。
盖州市第四初级中学:招收盖州路以西,清河二桥、永安路、客运站以东居住的市直小学毕业生。
盖州市第五初级中学:招收清河二桥、永安路以西居住的相应市直小学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