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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政办发〔2022〕2号: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盖州市 2022年度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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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盖州市2022年度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盖州市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盖州市2022年度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

 

为全面做好2022年人工影响天气(以下简称“人影”)工作,贯彻落实全省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安排,服务全市防灾减灾和生态建设,根据《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8号)、《辽宁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207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气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13〕7号)、《辽宁省2020年度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营口市2022年度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制定《盖州市2022年度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

一、作业目标

2022年全市气象部门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开展火箭增雨作业,努力完成0.1亿立方米增雨量或保障100平方公里面积的降雨目标,服务粮食增产增收、增加水资源和生态建设。完善管理制度,认真贯彻执行,确保不出现人为安全事故和责任事故。

二、作业计划

(一)人工增雨工作

2014年以来盖州地区降水持续偏少,干旱频发,水库蓄水严重不足,旱田山坡地出现严重干旱,水田部分地区缺水严重。近几年水库水位持续偏低,春季多发大风天气,如遇干旱,极易发生森林火灾,人工增雨工作十分重要。

为了保障2022年我市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最大限度地开发空中云水资源,春季将开展以抗旱和降低森林火险等级为主要目的人工增雨作业;依据土壤墒情监测信息、森林火险等级信息和春季气候预测分析制定出科学有效的增雨服务方案,确保增雨工作效益。秋季主要开展以防秋吊、森林防火、增加封冻前土壤含水量和增加水库蓄水量为目的的人工增雨作业。夏季如遇干旱开展增雨作业增加生态降水。

2022年,我市2套WR型火箭发射系统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地面人工增雨作业。预计发射火箭弹50余枚。全市共有7名人员参加地面火箭增雨作业。

(二)科技支撑工作

一是市气象台站于2月28日开始土壤墒情的监测工作,密切关注旱情发展,及时发布土壤墒情和干旱信息,加强干旱灾害研判。二是气象部门进行加密观测,密切监测天气变化,做好人影作业条件预报和增雨潜力预报,确保不放过一次可增雨的天气过程。三是加强对省级人工影响天气指挥中心预报指导产品和人工增雨作业指挥系统的应用。四是做好人工增雨效果评估,及时发布增雨信息。

三、安全管理工作

(一)全面落实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职责。政府对人工影响天气安全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将督促、支持气象主管机构依法履行人工影响天气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气象部门对人工影响天气安全工作负有监督管理责任,要做好人工影响天气安全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并及时督促整改。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单位负有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的主体责任,要严格执行省市相关人影作业的规定,严格遵守人影作业规范。

(二)全面落实人影安全管理制度。制订完善人影作业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人影管理职责分工,层层签订人影作业安全责任状,确保各项安全制度和安全措施的落实。加强弹药采购、运输和存储管理,火箭弹存储由专业弹药库存储管理,在非作业期间存放在军分区武器库内,消除其他地点存储存在的安全隐患。运输火箭弹应由公安部门开具火箭弹运输通行证后方可运输。强化作业人员上岗培训和安全教育,完成本地区作业人员的年审培训工作,确保全市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按操作规程安全作业。严格落实作业空域申请和作业公告制度。

四、保障措施

政府建立健全人工影响天气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组织制定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计划,将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经费和作业设备维持更新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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