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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盖州市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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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盖州市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1年12月8日在盖州市

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刘同元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盖州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提请本次大会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之年。财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重点项目建设,持续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为全市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7.98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65.6%,剔除一次性因素,增长18%。其中:税收收入9.7亿元,完成预算106.4%;非税收入8.28亿元,完成预算475.9%。

全市财政总收入87.49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98亿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27.93亿元,上年结转财力7.44亿元,调入资金12.57亿元,债务转贷收入21.57亿元。全市财政总支出87.49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6.26亿元,上解支出4.72亿元,债务还本支出21.57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4.94亿元。经过努力,收支实现平衡。

(1)盖州市本级

盖州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5.26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1.2%,增长11.8%。

财政总收入48.5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26亿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25.31亿元,上年结转财力7.44亿元,调入资金9.43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06亿元。财政总支出48.5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58亿元,上解支出3.06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06亿元,结转下年支出8.8亿元。收支实现平衡。

(2)仙人岛经济开发区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1.47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277.8%,增长221%。

财政总收入22.6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47亿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2.58亿元,债务转贷收入8.55亿元。财政总支出22.6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42亿元, 上解支出1.49亿元,债务还本支出8.55亿元,结转下年支出6.14亿元。

(3)北海经济开发区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25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9.7%,增长28%。

财政总收入16.39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5亿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0.05亿元,调入资金3.14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1.95亿元。财政总支出16.39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6亿元, 上解支出0.18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1.95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完成5.85亿元,同比减少1.65亿元,下降22%,主要是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同比减少1.48亿元。

政府性基金总收入6.28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5.85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24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19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6.28亿元,收支平衡。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7.99亿元,其中,社保基金统筹保费收入2.03亿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2.45亿元,本级财政弥补缺口补助收入3.37亿元,转移收入0.14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7.99亿元。

总的看,2021年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同时也应清醒的看到,当前我市财政工作还面临着不少困难和挑战:经济运行发展后劲不足,财政收入恢复性增长与支出刚性增长的收支矛盾越发突出;政府治理对财政保障的要求越来越高,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财政收入征管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风气尚未真正形成,预算约束力仍需要增强;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的任务仍然艰巨。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1年财政重点工作

1.多措并举抓好财政收入

积极采取措施,加大收入组织力度,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稳定增长。一是加强收入征管,严格落实组织收入的主体责任,成立税费征收专班,每月进行税收分析,深挖增收潜力。二是加强非税收入调度,清理欠缴资金,做到应收尽收。三是积极争取上级财政对我市的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缓解财政收支矛盾,全年共争取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4.5亿元,有力缓解我市财政资金压力。

2. 保障重点安排兜底 “三保”支出

一是坚持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和其他非急需、非刚性支出,节约资金优先用于“三保”支出等方面。二是切实强化“三保”支出预算管理,努力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全市“三保”实际支出22.43亿元,其中:保基本民生9.09亿元、保工资12.14亿元、保运转1.2亿元。

3. 拓展融资途径降低债务风险

按期偿还债务本息13.64亿元,化解了债务风险。同时,发行再融资债券21.57亿元,进一步优化了债务结构,降低了利息负担,缓解了财政支出压力。

4.支持惠民政策保障民生支出

全年共安排保障民生支出11.72亿元,其中:用于补缴2014年10月-2020年末退休人员职业年金0.61亿元;用于补发企业退休人员取暖费0.3亿元;用于补发2018-2021年退役军人义务兵优待金和自主择业退役士兵一次性补助金及部分退役士兵保险接续资金0.2亿元;用于补发计划生育奖扶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0.18亿元;用于机关事业离退休养老金支出6.22亿元;用于城乡居民养老金支出1.96亿元;用于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高龄老人补贴、孤儿生活补助、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临时救助支出1.33亿元;用于城乡优抚和六十年代精简下放生活补助支出0.55亿元;用于再就业支出0.37亿元。

5. 助力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成果

全年共投入乡村振兴资金0.8982亿元,其中:用于贫困户危房改造,投入248万元;用于扶持乡镇27个扶贫产业项目,投入4841万元;用于实现贫困户“五小”产业项目全覆盖,投入400万元;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农合个人缴费补助,投入540万元;用于防贫综合保险投入资金340万元;用于实施“雨露计划”帮扶232名贫困家庭学生,投入70万元;用于少数民族乡村发展项目,投入135万元。

6. 加大污染防治改善生态环境建设

全年共安排环境保护及城乡基础设施投入资金4.3421亿元,其中:用于生活垃圾处理场扩容改造项目10,000万元;用于生活垃圾处理及环境绿化维护5365万元;用于污水处理设施更换、维护及生产运行经费4,445万元;用于环境监测及污染防治420万元;用于邵屯河黑臭水体治理1,000万元;用于农村生活污水管网建设500万元;用于双台河道治理190万元;“青山工程”地方配套资金1,202万元;用于仙人岛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和海岸生态修复19,079万元;用于北海海堤生态修复改造1,215万元。

7. 释放惠农红利落实惠农政策

全年共安排落实惠农政策资金3.11亿元,其中:用于村干部报酬、村办公经费等村级运转,安排3,808万元;用于农村耕地保护、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公益林补贴及水库移民补助等,安排9800万元;用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渔民减船减产、农民技能培训,高标准农田建设,安排3,937万元;用于购置疫苗、捕杀疫病禽畜,安排259万元;用于中小河流整治、农村综合水价改革、高效节水灌溉、水利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安排6,452万元;用于森林抚育、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退耕还林、林场改制,安排129万元;用于农厕改造项目,安排656万元;用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和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安排4,390万元;用于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安排1,700万元。用于人居环境整治设备购置及基础设施建设等投入1,182万元。

8.加快社会各项事业投入提振经济发展

全年共投入资金5.2879亿元,其中:用于教育投入11,832万元,包括:公用经费保障5,020万元、基建维修设备购置等6142万元、落实教育资助政策670万元;用于文化、文物、体育及融媒体建设等200万元;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公立医院基本药物制度改革、医疗救助、新冠疫情防控等9,519万元;用于公安、司法的经费保障和建设,投入6,056万元。用于老城区征地拆迁补偿和回迁楼改造等6,728万元;用于老旧小区改造工程2,367万元;用于城市道路建设8,862万元;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4,701万元;用于客运站及农村客运候车厅建设432万元;城乡消防能力建设504万元;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巩固能力提升项目141万元;用于第三次国土调查及国土资源总体规划编制1,066万元;用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450万元;用于谷电蓄热供暖工程PPP项目600万元;用于沙岗镇破损山体治理工程100万元。

 

 

 

三、2022年预算(草案)

(一)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2022年编制预算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发展和安全,聚焦围护国家“五大安全”和补齐“四个短板”,增强财力保障,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更可持续;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支出结构,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快建立预算管理一体化,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提高财政支出效率;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抓实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为盖州经济改革建设提供财政支撑。

围绕上述要求,2022年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一是实事求是组织收入。二是持续优化支出结构。三是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四是坚持预算绩效导向。五是增强财政政策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二)2022年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1.一般公共预算

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11.59亿元,剔除一次性因素,同比增长6%。其中:税收收入10.18亿元,增长5%;非税收入1.41亿元,剔除一次性因素,同比增长14.8%。上级各项补助收入14.19亿元(上级财力性一般转移支付补助,未含专项性补助),扣除上解支出4.85亿元,可供安排支出的财力规模为21.07亿元,加上年结转财力14.94亿元,总收入36.01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38.97亿元,财力缺口3.1亿元。其中:

盖州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5.63亿元,增长6.9%。加上级财力性补助收入14.56亿元,扣除上解支出3.11元,可供安排支出的财力规模为17.22亿元,加上年结转财力8.8亿元,总收入26.02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28.98亿元,财力缺口3.1亿元。

仙人岛经济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4.64亿元,剔除一次性因素,增长5.2%。加上级补助收入-0.42亿元,加上年结转财力6.14亿元,减上解支出1.55亿元,可供安排支出的财力规模为8.81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8.81亿元。

北海经济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1.32亿元,增长5.5%,加上级补助收入0.04亿元,减上解支出0.18亿元,可供安排支出的财力规模为1.18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18亿元 。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2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计划4.63亿元,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5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4.63亿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2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计划4.9亿元。其中:保费收入2.07亿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2.73亿元,转移收入0.1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8.44亿元。本级财政需补助缺口3.54亿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四、2022年财政主要工作

2022年是十四五规划第二年,财政工作要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助力高质量发展,实施预算制度改革,更大力度地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财政支撑。为确保2022年预算任务圆满完成,我们将着力抓好以下六方面工作:

1. 大力组织征收,增加财政收入。一是加大税收征缴力度。强化资源税、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重点税种征管,做到应收尽收;二是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实行收支挂钩,强化对污水处理费、水资源使用费、海域使用金等重点费种的征缴,做到应缴尽缴;三是完善乡财政体制改革,实行工资统筹,经费与收入任务挂钩,实行经费定额包干,税收超收分成。四是完善全市上下齐抓共管机制,制定协税护税办法,确保完成收入任务。

2.加大资本动作,增加国有资产(资源)收益。一是通过矿山整合,积极探索石材产业园可持续发展的模式,重新确立采矿权经营方式,增加国有资源有偿收入;二是加强对机制砂、温泉水全面整治,实现税费源泉控管,增加财政收入;三是加快以海域使用权为标的的融资途径,以资源换效益,实现融资增收新突破;四是盘活国有存量资产(资源),通过对外招商推介,采取合作、合资等多种形式,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收。五是完善和发挥国有资产(资源)融资平台作用,积极探索债券发行途径与办法。

3. 提高预算管理水平,严格压缩一般性支出。一是全面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实行预算绩效及项目库管理,严禁超预算和无预算支出,依法进行预算调整,提升预算执行的约束力;二是加强财政供养人员管理,落实供养实名制,严禁未经审批新增编外人员,全面整顿“吃空饷”及冒领财政资金等现象,全面清查公益岗人员资格,力争三年内基本消化超编财政供养人员;三是执行国库库款预警机制,落实“三保”支出的“定期报告+重点关注”要求,确保工资发放无拖欠;四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评价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保证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五是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通知要求,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六是规范政府采购管理,理顺采购监管职能,提高采购效益;七是完善公务卡结算制度,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八是清理财政及部门预算结余资金,统筹财政资金使用;九是落实公务用车改革的规定,逐步推进公务用车保险、维修、用油等集采事项。

4. 支持乡村振兴建设,落实惠农惠民政策。一是进一步加大“三农”投入力度,增加农民收入,增加统筹城乡发展能力;二是认真落实惠农补贴,继续鼓励涉农贷款,促进农民增收,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三是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农业建设和乡村环境整治支持力度,不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四是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力度,积极抓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议。

5.打好“三大”攻坚战,防范金融风险。一是积极争取“一地一案”省建制县化债试点,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二是强化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从注重脱贫进度向巩固提高转变;三是利用财政专项资金和相关政策,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全生态补偿机制,支持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成效;四是完善金融风险应急预案机制,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风险。

6.强化财政监督,规范财经秩序。一是进一步强化财政监管机制,贯彻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工作,建立健全考核财政资金使用制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完善国有资产出租及处置,盘活政府存量资产,健全国有资产管理报告制度,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三是继续开展会计质量检查,加强“小金库”专项治理,规范预算单位财务行为,提高核算水平。四是组织壮大村集体经济专项检查,不断扩大财政监督范围,强化监管机制建设。五是主动接受人大和审计监督,规范财政管理。

各位代表: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和艰巨繁重的财政任务,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监督指导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的审议意见,勇于挡当,真抓实干,全面推动财政改革发展的各项工作,为完成盖州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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