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州市教育系统2022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盖州市教育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盖州市教育局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三、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四、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部门预算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部门预算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部门预算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三部分 盖州市教育系统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盖州市教育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盖州市教育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关于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重点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统筹管理全市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2、负责全市教育系统法制宣传和行政复议工作。研究、起草有关地方综合性教育的政策和措施;检查指导全市依法治教工作。
3、统筹规划、协调指导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的改革。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招生考试制度改革;负责全市国家规定的各类招生考试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编制和实施各类中等学校招生计划;负责师范类毕业生档案接收和就业指导工作。
4、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本建设投资的政策及规范性文件;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管理国家和省下拨的各种教育专项经费;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内外对我市教育援助、教育贷款。
5、主管全市教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认定;拟订全市中小学师资和管理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负责中小学教师、校长的继续教育工作。
6、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全市学校安全工作。
7、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勤工俭学,宏观指导和管理全市校办产业和劳动技术教育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并确定中等专业技术学校专业设置及专业发展方向,制定调整计划,审批专业设置。
9、负责学校的基本建设工作;编制中等专业技术学校的基建计划;管理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
10、指导和管理社会力量办学工作;审批民办教育机构的设立;指导职工教育、农民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教育工作。
11、负责全市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指导教育科学研究工作;承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12、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盖州市教育局设8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2、财务基建科
3、义务教育科
4、学前与高中教育科
5、成人职业教育科
6、组织宣传与思想政治工作科
7、学校安全与体卫艺科
8、人事科
9、招生办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 榜式堡学校
2. 大庙沟学校
3. 团 甸学校
4. 徐 屯学校
5. 梁 屯学校
6. 小石棚学校
7. 卧龙泉学校
8. 陈 屯学校
9. 九垄地学校
10. 沙 岗学校
11. 归 州学校
12. 暖 泉学校
13. 矿洞沟学校
14. 杨 运学校
15. 二 台学校
16. 东 城学校
17. 太阳升学校
18. 西 海中学
19. 西 海小学
20. 团 山中学
21. 团 山小学
22. 青石岭学校
23. 高 屯学校
24. 九 寨学校
25. 双 台学校
26. 万 福学校
27. 什字街学校
28. 红 星小学
29. 一 高 中
30. 二 高 中
31. 第一初级中学
32. 第四初级中学
33. 第五初级中学
34. 实 验小学
35. 长 征小学
36. 站 前小学
37. 民 和小学
38. 东 市小学
39. 实验幼儿园
40. 育 智学校
41. 聋 哑学校
42. 职 教中心
43. 进 修学校
44. 营口市盖州综合素质教育实践学校
盖州市教育局预算数据为包括盖州市教育系统在内的所有下属单位的汇总预算。
第二部分 盖州市教育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该部分内容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盖州市教育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盖州市教育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63,559.86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62,881.8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0.00万元;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0.0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入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678.00万元、其他收入均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63,559.86万元。包括:基本支出60,368.06万元(工资福利支出52,037.1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763.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41.54万元,资本性支出425.48万元);项目支出2,753.30万元;年终结转结余438.50万元。
在支出预算中,政府采购预算0.0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00万元。2022年预算比2021年预算增加3478.05万元,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增加,项目支出预算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2年盖州市教育局及所属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6,165.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37.47万元、印刷费166.95万元、咨询费2.96万元、手续费4.83万元、邮电费79.51万元、差旅费146.25万元、会议费3.40万元、福利费0.00万元、日常维修费0.00万元、工会经费717.19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321.91万元、被装购置费0.80万元、专用燃料费25.94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463.43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899.65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191.16万元、维修(护)费1,143.41万元、租赁费10.82万元、培训费88.35万元、劳务费206.4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425.48万元、税金及附加费0.50万元、委托业务费2.9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90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费用513.3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以及其他费用0.0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盖州市教育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00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00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2年盖州市教育局财政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0.00万元,比2021年5.00万元减少5.00万元。其中:出国(境)费0.0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公务招待费0.0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比上年减少5.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运行费0.00万元。“三公”经费预算金额与2021年预算金额减少5万元,2021年公车资产划拨至市政府。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盖州市教育局2022年安排资本性支出425.48万元。其中:购置车辆支出0.00万元,购置设备425.2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2年盖州市教育局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8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8个,编制绩效目标项目的覆盖率100%。
其中:学前教育幼儿资助 9.00万元;
寄宿生生活补助9.50万元;
非寄宿生生活补助13.50万元;
高中助学金 16.00万元;
高中免学费 2.40万元;
中职助学金 3.00万元;
中职免学费 26.00万元;
非公办教师补助500.0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9.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0.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2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