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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第十三届四次会议 《关于推进农村“三变”改革中加强资金监管的建议的提案》第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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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

现就王晓玲委员提出的《关于推进农村“三变”改革中加强资金监管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村“三变”即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是农村产权制度的一次重大变革,推进“三变”改革,对破解当前“三农”发展瓶颈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一子落而满盘活的重大效应。抓好全市农村“三变”改革工作积极探索农村“三变”是助推乡村振兴战略新途径。在“三变”改革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监管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一是做好培训,做好宣传。结合这次农民委员会换届,要对所有村干部进行一次法律、法规培训,重点讲解财务规章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管理办法。

二是各县区制定出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监管,强化各乡镇办事处农村财务“双代管”,办公室管理(双代管即代理账簿、代管资金),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范围,不允许村级“坐支”,认真执行  村级有事先请示、后拨款的原则,严格执行村级财务预、决算制度,按时报账,村级实行“帐前审据”并实行会签制度,认真执行村级财务备用金制度,严格支出用途。支出在500元以下的由经管站长审核批准,支出在500元以上的由经管站长审核、分管领导签批。大额支出必须履行“四议一审两公开”程序。

三是充分发挥村委监督小组的作用,村里支出必须经村务监督小组审核,方可报账。

四是继续推行村财务公开制度。

五是继续开展农村财务审计制度。每年各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对辖区内的行政村开展抽查审计,杜绝资金使用不规范的现象发生。

六是加强农村三资平台管理,确保农村集体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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