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盖州市教育系统重污染
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全市各学校:
现将《盖州市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校实际,遵照执行,抓好贯彻落实。
盖州市教育局
2020年12月19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印发机关:盖州市教育局 2020年12月19日印发 |
盖州市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 、总则
(一)制定目的
为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减轻重污染天气给师生带来的身心损伤,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盖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盖政办发〔2020〕29号)及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辽宁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辽宁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辽宁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辽宁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试行)》《辽宁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营口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盖州市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重污染天气的应对工作。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强化监控。把保障师生生命安全放在防御工作首位,密切关注空气污染指数变化,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落实责任,加强监督。盖州市教育局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在上级行政机关领导下,负责本学校应急处置工作的具体实施,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
3.快速反应,果断处置。盖州市教育局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空气污染预警发出后,各学校要根据不同空气污染预警等级,迅速响应,及时启动本校应急预案,并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落实相应处置措施。
二、应急救援指挥组织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
盖州市教育局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局长任指挥长,分管领导任副指挥长,局行政办、党办、计财科、义务教育科、学前科、学籍科、成职科、思政科、人事科、纪检科、盖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安全办、体卫艺等科室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盖州市教育局行政办。办公室主任由行政办分管领导兼任。
(二)办公室职责
在盖州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所管辖学校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各学校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负责各项应急措施的组织协调;负责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和信息上报等工作。负责与盖州市重污染天气专项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专项指挥部)办公室联系沟通,及时接收预警信息,通知相关学校启动预案,及时向市专项指挥部领导汇报应急措施落实情况。
(三)学校职责
在市政府及教育局的领导下,按要求编制本学校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并报盖州市教育局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根据盖州市教育局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求,启动并实施好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三、预警分级与发布
(一)预警分级
根据《盖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相关规定,我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分为3个级别,由轻到重依次分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
黄色预警:预报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橙色预警:预报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红色预警:预报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预报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或预报AQI日均值达到500。
(二)预警发布与解除
盖州市教育局根据市专项指挥部发布的空气预警信息,对下发布预警和调整及解除信息。
四、应急响应
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发布后,辖区内各学校须按照应急预案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立即采取与预警级别对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应急响应分为三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III级应急响应、II级应急响应、I级应急响应。
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启动III级应急响应;
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II级应急响应;
发布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启动I级应急响应。
五、响应措施
(一)黄色预警发布后,启动III级响应措施。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停止户外活动,户外活动改为室内活动。
(二)橙色预警发布后,启动II级响应措施。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停止体育课、集体操、跑步等户外运动,所耽误体育课可采取调课方式,以保证课程计划落实,并提醒学生最大限度减少外出,外出期间尽量采取防护措施。必要时由教育局做出停课安排。
(三)红色预警发布后,启动I级响应措施。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全部临时停课,由盖州市教育局应急指挥部集体研究,报市专项指挥部同意后实施。在临时停课前,各学校要指导学生科学安排自学计划,适当布置自学内容,可以安排网上学习或电话辅导。同时,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防止停课期间发生意外事故。要特别加强应对重污染天气防护知识教育,引导学生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有留校学生的学校,学校应当全天开放图书馆、运动馆等室内活动场所,安排组织好在校住宿学生室内活动,要安排专人负责安排好学生日常活动,待天气好转后另行安排时间补课。学校要加强门卫、宿舍等管理,严防学生私自外出,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四)在各级预警发布后,各学校要增加对校园裸露地面洒水抑尘频次,至少每4小时洒水1次,每天至少洒水3次。要特别注意加强对建筑施工场地的扬尘控制,全天保持裸露地面湿润,不能因刮风、上料、运输等原因产生扬尘污染。
上述两项应急措施由各学校负责组织实施,教育局组建督导组巡回督查检查。在应急措施实施期间,各学校要每日向指挥部办公室汇报动态。在各级预警发布后,各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应急值班电话必须24小时有人盯守,并保证有一名领导班子成员带班。
预警解除时,终止应急响应。
六、监督检查
在应急预案启动实施期间,教育局将加大督导巡查力度,对未按要求采取积极措施的学校及责任人予以通报和责任追究。
七、附则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请按计划组织演练,适时予以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