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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盖州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1-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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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州市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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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盖州市公安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盖州市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盖州市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盖州市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全市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负责全市公安侦查工作,指挥协调或直接处置重大刑事犯罪、经济犯罪及涉税犯罪案件的侦破工作,处置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重大治安事故和骚乱;

(四)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五)按规定权限,负责全市公民出入境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管理工作。组织、指导边防治安管理工作;

(六)指导、监督全市消防工作;

(七)负责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工作;

(八)负责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国家重点工程的治安保卫和治安防范工作;

(九)负责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负责看守所、拘留所的监管工作。负责禁毒、缉毒、打击毒品犯罪工作,负责劳动教养审查呈报和投送工作;

(十-)组织实施对来我市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及省级领导和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全市公安科技规划和全市公安信息技术、刑侦技术建设,制定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计划;

(十三)负责全市公安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人员培训计划;

(十四)制定全市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组织实施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民警队伍违纪案件

(十五)按管理权限,对公安边防、消防、武警部队执行公安任务实施领导和指挥;

(十六)负责指导林业公安工作;

(十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盖州市公安局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盖州市公安局本级

2.盖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大队


第二部分 盖州市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0728.17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19467.22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3.7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437.2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3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47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23%。主要是营口市公安局拨付的专项办案经费等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1213.95万元,占收入总计的6.25%。主要是上年结转的工资、保险以及公用经费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3626.84万元,增长21.2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一是在职人员津贴补贴调整;二是招录新辅警所产生的人员收入以及对应的辅警经费收入,三是政府加大公安经费保障力度,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标准。

(二)支出总计17929.04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3720.5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76.53%。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850.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30.8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14.69万元,资本性支出24.42万元。

2.项目支出4178.5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23.31%。主要包括公安办案业务经费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2041.56万元,增长12.85%,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增加;二是上年结转收入在本年列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2799.13万元。

主要是主要是年底财政拨款未执行完毕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1585.28万元,增长130.6%,主要原因:年底财政拨款较晚,未能及时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929.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20.51万元,项目支出4178.54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147.77万元,增长13.64%,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提高津贴补贴标准;二是新招录辅警人员工资等的支出。与年初预算相比,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1.14%,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3.42%,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93.67%。

(二)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899.0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5920.91万元,占88.9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1.17万元,占5.8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11.37万元,占2.86%;住房保障支出379.98万元,占2.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5.62万元,占0.2%。

1公共安全支出15920.91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11760.96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保险,以及单位正常运行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5.9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财政拨款较晚,未能全部核算。

(2)其他公安支出4159.95万元,主要是公安装备采购、公安办案业务经费以及辅警经费等支出,完成全年预算的116.4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上年结转收入在本年列支产生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1.17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60.46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取暖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65.18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9.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有部分人员退休。

(3)死亡抚恤125.53万元,主要是死亡人员丧葬费抚恤金等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死亡人员丧葬费抚恤金未进入年初预算,实行实报实销。

3.卫生健康支出511.36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321.93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0.0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部分人员退休以及年末财政拨款较晚导致未能及时核销。

(2)公务员医疗补助170.85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公务员补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3.64%,主要原因为部分人员退休以及年末财政拨款较晚导致未能及时核销。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18.58万元,主要是疫情期间购置防疫用品,因此项为突发事件,未纳入年初预算。

3.住房保障支出379.98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379.98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6.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上年结转资金在本年列支造成。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859.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6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从源头控制支出逐年下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59.26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59.26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比上年减少244.26万元,下降22.13%,主要是待报废车辆减少,同时通过维修现有车辆减少更新车辆数量。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72.39万元,主要用于更新执法办案车辆等,当年购置公务用车15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86.86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办案车辆维修维护费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42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720.5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38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2339.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720.51万元,比上年增加2765.49万元,增长25.24%,主要原因是辅警人员增加,以及政府加大对公安经费投入,提高公用经费标准。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4.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4.6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44.6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44.6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242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11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25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9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5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3个,涉及资金1597.63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90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0.交通运输(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2.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项):反映援助其他地区资金中的其他支出。

33.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营口市盖州市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附表1中9张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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