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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盖州市地震应急预案》修订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1-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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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盖州市地震应急预案》修订的说明

 

一、《预案》编制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科学依法统一、有力有序有效地实施地震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二、《预案》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辽宁省防震减灾条例》、《辽宁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辽宁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营口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文件。

三、《预案》修订背景

我市地质构造比较复杂,有郯庐断裂、金州断裂和海城断裂等通过,在现行的全国地震烈度区划图中我市地震基本烈度为7、8度,属于地震高烈度区,历史上曾发生过5级以上地震。2020年营口市辖区与盖州交界地区发生了16次有感地震,特别是9月19日发生3.1级地震,对我市造成了一定的社会影响。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我们做好预案和各项防范应对举措。

原《预案》是2018年经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执行的。机构改革后,成立了市应急管理局,承担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一些政府职能部门和机构进行了撤并重组,很多单位名称发生了变化,工作职责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原有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其职责已不适应当前工作实际。2020年省、市先后修订《地震应急预案》,2021年又对预案中指挥部办公室设置地点进行了重新调整,作为省市地震预案的子预案,随着环境发生变化,而且近年来盖州地区小型地震多发,我市预案修订工作是势在必行。

四、《预案》修订过程

我们今年着手修订工作,会同地震办的同志,参照省、市有关文件,我局起草了《预案》初稿,进行了讨论、文字修订,并通过公文系统征求了成员单位的意见。汇总修改意见后,对《预案》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

五、修订的主要内容

按照大框架不变、根据实际小调整的原则,此次修订保持了原有预案的灾害分级不变、分级响应不变,只是根据机构改革的实际情况,重点调整了组织指挥体系,按上级统一要求将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局,进一步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保证了《预案》执行的连续性和可靠性。

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在组织指挥体系中设置综合协调组和专业指挥组两大工作组。其中综合协调组包括11个工作组,专业指挥组包括8个工作组。每个职能工作组设置组长单位和成员单位,制定相应工作职责。二是调整了各成员单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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