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盖政办发〔2021〕13号: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盖州市 县、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 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23

【字号:

分享: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

《盖州市县、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试行)》业经2021年7月26日第七届市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盖州市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盖州市县、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

管理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医疗改革会议精神,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全面落实《辽宁省“大病不出县”两年行动计划》,加强我市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加快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推进我市综合医改,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同质化、一体化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坚持改革创新、三医联动,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坚持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整合县域医疗卫生资源,组建医疗集团,建立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职责清晰、分工协作、有序竞争的一体化管理新格局和分级诊疗新秩序。积极稳妥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有效整合区域医疗卫生资源,一手抓县、乡、村标准化建设,一手抓城乡上下联动和一体化管理,加快提升县、乡、村综合服务能力,努力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构建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工作格局和以人民健康为核心的医疗卫生服务模式,为健康盖州建设提供保障。

二、工作目标任务

通过一体化改革,不断彰显医疗卫生公益性,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保证医保基金可持续性,县域内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更加科学,医疗、医保、医药 “三医联动”改革更加顺畅,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效率和活力进一步提升,医保总额打包付费改革不断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基本形成。区域一体、上下联动、信息互通的新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实现“五升三降”,即医保实际补偿比上升,县域患者下转率上升,居民健康素养提升,乡镇卫生院普通门诊人次上升,家庭医生服务能力提升,居民自付费用下降,患者外转率下降,急慢性疾病患病率下降;90%的患者在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新模式运转有序。

(一)强化政府办医职能

1.健全医院管委会工作机制

组建县域医共体医院管委会,落实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

2.组建医疗集团

将辖区县级中心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整合,组建医疗集团,实行行政、人员、资金、业务、药品和信息统一管理。所属医疗卫生机构单位性质、人员编制、政府投入、职责任务、优惠政策、原有名称不变。

3.加强医共体建设

医疗集团要与三级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组建多种形式的医联体。鼓励三级医院釆取派驻托管、远程会诊、人才共享、技术支持、检查检验互认、处方流动、服务衔接等方式,重点帮扶提升医疗集团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健全上下转诊通道,提高双向转诊效率。医疗集团要充分发挥县级医院县域龙头和城乡纽带作用,通过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实行行政、人员、业务、药品、财务、绩效为主要内容的一体化管理,形成县乡一体、以乡带村、 分工协作、三级联动的县域医疗服务体系。

4.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监管机制

市场监管部门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监管。按省或市级确定的医疗服务价格标准执行,逐步调整收入结构,提高医疗收入中技术劳务性收入的比重。加强对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的跟踪评估。

5.实行医保总额打包付费

进一步发挥医保经济杠杆作用,按照“总额管理、结余留用、超支合理分担”的原则,由医保经办机构釆取“总额预算、按月预拨、年终结算”的方式,将核定的县乡村三级医保基金统一打包拨付给医疗集团。医疗集团结余的医疗收入可用于开展业务工作和提高医务人员待遇。完善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增强参保居民在基层看病就医的吸引力。

6.建立药械供应保障新机制

在优先釆购使用基本药物的前提下,实行县乡村三级统一目录、统一议价、统一釆购、统一配送、统一结算。医疗集团药品采购执行《辽宁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细则》。建立医疗集团门诊药房和社会药店联动保障供应机制,探索开展 患者自主选择在医院门诊药房或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

(二)建立医疗集团运行新机制

1.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要着力完善医疗集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动医院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建立权责清晰、管理科学、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探索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要加强医疗集团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加强党建工作贯穿到医院改革发展的全过程。要注重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监督作用。

2.实行院长负责制

医疗集团实行院长负责制,拥有人事管理、内部机构设置、收入分配、运营管理自主权。完善医疗集团内部决策和制约机制,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实施、大额资金使用实行集体讨论并按规定程序执行。

3.改革人事管理制度

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逐步取消县域所有医疗卫生机构行政级别、领导职数,打破行政职务、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乡镇卫生院现有编制总量保持不变,在编在岗人员要保持在80%以上,其中医疗卫生专业人员保持在85%以上。医疗集团对所需适宜人才自主招聘,按程序核准备案。

4.改革薪酬制度

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 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合理确定医疗集团绩效工资总量和薪酬水平。 医疗集团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进行自主分配。绩效工资分配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可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方式和办法。重点向关键和紧缺岗位、高风险和高强度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医务人员倾斜,向群众急需且人才短缺的专业倾斜,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签约服务的医疗卫生人员倾斜,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

5.推进优质资源下沉

发挥医疗集团优势,推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工作重心下移,县级医院提高常见病、多发病诊疗能力和急危重症患者抢救能力,普通门诊要下沉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允许乡镇卫生院的床位编制在辖区内横向统筹调整使用。不得出现县级医疗机构垄断技术资源、“虹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资源等问题。

6.成立管理中心和业务中心

组建医疗集团人力资源、财务等管理中心,对所属医疗卫生单位相关工作实行统一管理,所属医疗卫生单位不再设置相关科室。整合建立医疗集团医学检验、放射影像、消毒供应、药品供应保障、公共卫生管理等业务中心,统一调配医技资源,实现区域资源共享,提高现有资源的使用效率。

7.统一信息平台

充分发挥信息系统对医疗集团的支撑作用,实现医疗、公卫、健康管理、计划生育、医疗保险等信息互联互通,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搭建智慧医疗平台,依托远程医疗会诊中心,开展远程会诊、远程影像、远程心电等服务,方便患者看病就医。

8.健全考核评价机制

制定医疗集团的绩效考核标准,以公益性为导向,突出职责履行、医疗质量、费用控制、运行绩效、财务管理、人才培养、医德医风和群众满意度等考核指标,加大基层服务能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健康促进、健康扶贫等体现公益性考核指标权重。考核结果与医疗集团管理团队的任免和奖惩挂钩,与财政补助、医保偿付、薪酬总量挂钩。

(三)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1.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建立人员、技术、服务向基层合理流动机制、基层人员培养激励机制,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采取巡回医疗、驻村服务等方式解决卫生室“空白村”群众看病就医问题。通过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专家工作室和专家门诊,釆取“基层检查+医院诊断”服务模式,推广中医药综合服务,把更优质、更贴心、更周到的医疗卫生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促进群众基层首诊。

2.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依托医疗集团专科医生与家庭医生(乡村医生)组成签约服务团队,推行以家庭为单位全覆盖、家庭成员分类管理、重点人群应签尽签的服务模式。对经家庭医生上转的患者提供免诊查费、免健康管理费、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服务,对下转的慢性病和康复期患者进行医疗服务跟踪和指导。对与家庭医生签约的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冠心病等慢病患者,提供不超过三个月的慢病用药长处方服务。

3.完善双向转诊机制,实现区域协同联动

医疗集团制定《县乡医疗机构常见病双向转诊指南》,可根据需要扩大本县病种范围,细化转诊流程。建立县级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之间的便捷转诊通道,充实分级诊疗管理人员,实现医疗集团所属医疗卫生单位便捷有序转诊。

(四)坚持预防为主,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1.发挥专业卫生机构作用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妇幼保健机构要发挥专业优势,将工作重心下沉到基层一线,督导医疗集团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要定期开展业务培训,蹲点到基层指导工作,提升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2.强化公共卫生服务

医疗集团内部设置公共卫生管理中心,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的规定,组织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居民提供健康档案管理等12项规范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升群众健康素养和防病意识,减少疾病发生。

(五) 支持中医、妇幼事业发展

大力发展中医药和妇幼事业。加强中医机构建设,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对标中医药服务评价指标,全面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强妇幼保健院和儿童医院产科、儿科建设,保障妇女、儿童健康。

三、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县乡一体化改革的组织领导,强化组织实施、统筹协调推进,不断总结试点经验,确保在全市全面推开。要加强医疗集团的建设,制定具体政策和实施方案,切实履行办医责任,建立督查、指导、考核和问责机制,确保改革任务有效落实。

(二)明确部门职责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完善配套政策。医改办要强化组织协调,完善考核机制,加强督导落实,做好经验总结和推广工作。财政部门要落实财政补助政策。人社部门要建立适应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医保部门要完善医药价格改革政策, 建立动态调价机制;完善医保支付政策,负责医疗集团医保总额打包付费改革制度落实工作。卫健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的监管考核,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三)加强综合监督

卫生监督机构要按照“放管服”改革的要求,进一步转变职能,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实施综合监督,创新监督方式,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规范和引导医疗集团建立内审制度,加强自查自纠。

(四)做好宣传发动

要强化新闻宣传,正确引导舆论,开展政策解读,让人民群众和医疗卫生人员充分了解县乡一体化改革,积极参与改革,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改革的环境和氛围,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 附件:
  • 视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