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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政办发〔2020〕41号: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盖州市 “大病不出县”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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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盖州市

“大病不出县”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盖州市“大病不出县”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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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州市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盖州市“大病不出县”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2019年辽宁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启动的“大病不出县”医共体建设两年行动计划及营口市政府要求,全面落实“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任务,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不断提升我市区域医疗卫生综合服务能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时期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政府主导、创新机制、分工协作、提升能力、群众受益的基本原则,以“大病不出县”为目标,统筹推动我市综合医改,以建立市中心医院为牵头单位的医共体为切入点,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立,构建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有效提升全市医疗卫生服务综合能力,合理规范就医秩序,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基层医疗卫生健康服务,不断促进盖州市健康事业发展。

(二)发展目标

1.县域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明显提升。至2021年,市中心医院达到国家规定基本标准,每个乡镇(街道)有1所政府办标准化卫生院。常见病、多发病在县域内得到有效治疗,方便患者就诊,减轻患者负担,患者县域内医疗机构就诊率达到90%以上,外转率下降。

2.县域内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更加科学,全面实施县域综合改革。初步构建新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区域一体、上下联动、信息互通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县域内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实现县乡一体化、乡村一体化管理。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的分级诊疗新模式有序运转。

3.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全面落实。全市医疗卫生机构统筹做好基本医疗与健康管理工作,促进预防、医疗、康复服务相结合,为居民提供整体化、连续性综合健康服务。

4.建设稳定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全市平均每万人口拥有全科医生达到3名。更好保障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5.中医药事业得到发展。全市100%的乡镇卫生院和60%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60%的乡镇卫生院设立中医馆、国医堂等中医药综合服务区。

6.推动建设符合国家标准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全面落实各项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服务,使群众享受到更加便捷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

7.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升。通过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机制完善、模式创新等一系列改革措施,让广大居民进一步改善就医体验、感受发展成果、共享医改红利。

二、重点任务

(一)统筹推进综合医改

1.开展综合医改。盖州市2020年将逐步推进“大病不出县”综合医改工作,统筹研究组建适应我市实际的县域医共体紧密型和松散型相结合的发展模式,建立规范有序运行新机制,逐步实施人事管理、薪酬分配、医保支付、药品保障、价格调整等规定政策,探索推进县乡医疗卫生机构行政、人员、资金、业务、药品和信息“六统一”。

2.创建试点模式和总结试点经验。综合医改以市中心医院为龙头;医共体内中心医院(万福分院)、万福镇卫生院(及其它基层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县乡一体化管理改革。待经验成熟后逐步推广。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和激励机制,建立医共体综合绩效考核制度,提高县域医疗服务体系整体能力和绩效,为患者提供健康管理、疾病预防、诊断、治疗、康复等连续型综合诊疗服务。

(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及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

(二)全面提升市中心医院综合服务能力

1.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工作方案(2018-2020)》,根据《辽宁省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通过深入开展对口支援、强化薄弱专科建设、构建紧密型医共体、加强信息化支撑、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等措施,进一步提升市中心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和科学管理水平。

2.市中心医院初步构建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药占比、医疗收入占比等基本达到目标要求。充分发挥市中心医院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承担的城乡纽带和龙头作用,全面落实健康扶贫任务,满足全市居民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市卫生健康局负责)

(三)大力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

1.改善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加快推进《辽宁省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以奖代补方案》实施,到2021年,实现每个乡镇(街道)有1所政府办标准化乡镇卫生院,为乡镇卫生院配齐基本医疗设备,保障基层群众常见病、多发病能够就近得到基本医治。

2.全市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对照标准提升服务能力和改善服务质量。把重点放在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上,开展与机构人员资质、技术准入、设施设备相适应的疾病诊疗、手术等服务;进一步优化服务方式,开展预约就诊、签约服务、双向转诊等服务。到2021年,力争80%乡镇卫生院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标准,部分能力强的达到推荐标准。

(市卫生健康局、市发展改革局、行政审批局负责)

(四)实现乡村一体化管理

1.每个常住人口800人以上行政村设置一个具有疾病预防、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功能,农村多发病、常见病初级首诊功能,以及实施药物零差率销售的公益性标准化村卫生室。

2.推动实施乡镇卫生院与公益性标准化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乡镇卫生院与乡村医生实行聘任制度并签订正式用工合同,实现“乡聘村用”,对村卫生室的人员、业务、药品、财务、制度等实行一体化管理。

(市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行政审批局及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五)建设稳定乡村医生队伍

1.全面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全省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6〕31号)和《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全市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营政办发〔2016〕48号)中关于保障乡村医生合理收入的相关要求,落实乡村医生多渠道具体补偿政策。落实乡村医生多渠道具体补偿政策,将村医群体纳入政府公益性保障范围,确保村医应享有的补助和待遇落到实处。

2.改善乡村医生工作条件和执业环境,努力提高乡村医生岗位吸引力,拓展乡村医生发展空间,规范开展乡村医生岗位培训,全面解决乡村医生待遇和养老问题。建设数量合理、素质较高、适应需要、具备较强岗位胜任力的乡村医生队伍。

(市卫生健康局及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六)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

1.加快推进《辽宁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改善基层中医药服务条件,推进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和中药房建设,加强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的培训。

2.强化中医医疗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县域中医诊疗技术水平。市中心医院应加强中医治未病科的发展,60%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提供中医治未病服务。

3.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市中心医院为我市县级中医药技术推广基地,持续完善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建设,建立全市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的有效网络和机制。

(市卫生健康局、市财政局负责)

(七)为农村培养输送适宜人才

1.启动“强全科基层行”系列培训计划,依托省级三甲医院和学科带头人,对脑卒中、高血压、冠心病等常见疾病开展专题培训系列活动,组织巡讲和远程培训,提高以全科医生为主的基层医生应对和处置常见疾病的能力。

2.深入实施乡镇卫生院特岗计划和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计划,2021年,为乡镇卫生院培养10名全科医生。

(市卫生健康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八)全面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

1.加强市中心医院信息化建设。推进医院信息化基础建设,健全医院信息平台功能,规范医疗健康数据采集,充分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改善医疗服务,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提升医院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2.推动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按照《省统筹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应用功能指引》,加快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优先从惠民惠医、提升业务协同能力的基础功能、重点功能入手,完善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推动居民健康卡向居民电子健康卡转换,实现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等六大业务应用系统的数据汇聚和业务协同。

(市卫生健康局、市发展改革局负责)

3.实现医疗机构间数据互联互通。全力推动市中心医院为医共体牵头医院与医共体内乡镇卫生院间互联互通;促进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以及院间的信息共享。

(市卫生健康局、市发展改革局负责)

4.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行动。市中心医院(医共体内牵头医院)全面建立远程会诊、远程影像、远程心电等远程医疗网络体系,2021年实现远程医疗服务全覆盖,所有县级医院,实现有序的“基层检查、上级诊断、急慢分治、双向转诊”分级诊疗格局。

(市卫生健康局负责)

(九)提高基本医疗保障能力和水平

1.落实全省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指导性意见,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整合。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提高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降低并统一大病保险起付线,提高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2.继续推进落实医保扶贫政策,优化医保经办服务,在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的“一站式”结算。结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继续推进分级诊疗,完善分级分段报销政策,实现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差异化支付,引导群众在基层就医。

3加强医保基金预算管理,继续全面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探索医保对紧密型医疗共同体总额付费机制和考核办法。配合营口市进一步完善市(县)级集中统一的医保经办信息系统建设,推进“互联网+医保”建设,简化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全面实现城乡居民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市医疗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大病不出县”两年行动计划是省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各相关部门及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动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建立部门协调推进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按时、保质完成确定的工作任务。

(二)明确目标责任。根据发展目标和重点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进度、责任分工和考核标准,加大工作的统筹和指导,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三)做好督查评估和总结宣传。要通过调研、评估等方式,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有序推进工作。要及时总结推广有益经验,发挥典型带动作用。要加大正面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各部门、各镇街、各医疗机构工作进展情况以及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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