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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落实税费减免政策情况

发布时间:2021-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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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落实税费减免政策情况

2020年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减税降费13239.48万元,其中:减税3128.61万元、降费10110.87万元。具体为:

落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和公共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娱乐、文化体育等服务免征增值税212.33万元;严格按国家要求落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延长未申报至2021年1月规定;对除“两高一资”外所有未按名义税率退款的出口产品退税165.53万元;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全额退还2020年1月1日后增值税,1555.88万元;落实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由3%下调至1%等政策,税额1194.87万元。

失业保险继续执行总费率1%的阶段性降低费率政策延长至2021年8月31日,暂无变化。

2020年减免企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8540.78万元,职工医疗保险1110.13万元;阶段性减半增收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459.96万元。

 

盖州市财政局

2021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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