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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政办发〔2020〕31号:关于印发《盖州市2020年度落实粮食安全 省长责任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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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盖州市2020年度落实粮食安全

省长责任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相关部门、事业中心: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盖州市2020年度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盖州市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盖州市2020年度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工作方案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以及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特殊形势下,稳住农业,确保粮食和重要副食品安全对稳定经济社会大局具有特殊重要意义。为认真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决策部署和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要求,切实做好我市2020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各项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践行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和健康中国战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质量兴农、质量兴粮,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坚决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中国人自己手上”“饭碗里主要装中国的粮食”重要指示,落实好“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要求,加快构建更高层次、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全面完成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各项考核任务。

二、工作目标

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切实承担起保障本地区粮食安全主体责任,逐级传导压力,压实主体责任,全面加强粮食生产储备和流通能力建设,稳定我市粮食播种面积,确保全年粮食产量稳定,2020年全市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45.26万亩以上,在全市粮食总产量达到2.7亿斤的基础上,力争多增产。进一步深化对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的认识,在机构改革优化职能配置中,加强各级政府之间、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明确任务分工,形成工作合力,通过持续强化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加快补短板、强弱项,健全机制、筑牢根基,更好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切实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和区域粮食安全。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确保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加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2020年末全市耕地面积大于60.2万亩,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大于49.8万亩。集中力量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实现全市建设高标准农田2.52万亩。开展耕地质量监测评价工作,为加强耕地质量建设提供支持。加快推进农田水利建设,完善投入机制和建设标准,强化质量管理,加快实施大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与现代化建设,确保年度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实现农田有效灌溉面积较2019年保持稳定。积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纳入2020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计划的大中型灌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改革实施区域要完善农业节水激励机制、配套建设计量设施、健全工程管护机制、落实改革奖补资金。大力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推进现代种业高质量发展。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和收集行动。适应粮食稳定发展需要,加大薄弱环节机械化试验示范和技术指导,促进农机农艺融合,全市玉米水稻主要粮食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分别稳定在91.6%以上和88.1%以上。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涉镉等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二)保持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基本稳定。认真落实好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和项目,及时兑付补贴资金,强化技术指导服务,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扎实推进粮食作物各项保险,提升粮食生产风险保障能力。将2020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各乡镇,夯实主体责任,确保全年粮食面积和产量保持基本稳定。2020年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2019年水平以上,保证全市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45.26万亩以上,为粮食生产能力奠定坚实基础。在不发生重大自然灾害的情况下,力争多增产。科学推进农业防灾减灾,完善种植业防灾减灾体系,加强灾害监测与农情信息调度,努力减轻灾害损失。健全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预警网络,加强草地贪夜蛾、沙漠蝗等病虫监测预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开展应急防控,坚决遏制病虫疫情暴发流行,将危害损失率控制在最低水平,实现虫口夺粮。

(三)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认真落实《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推动粮食储备管理制度改革。保证地方储备粮的绝对安全,统筹协调好地方粮食生产品种结构与地方粮食储备品种结构。探索建立企业社会责任储备,推动形成地方政府储备与企业储备功能互补、协同高效的新格局。严格储备安全、质量管控等制度,压实承储企业对地方储备仓储保管、安全生产、质量安全和资金管理等承担的主体责任,确保地方储备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认真落实《粮油仓储企业安全储粮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建立安全生产工作台帐,做好消防安全、粉尘防爆、有限空间作业等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地方储备粮管理,逐级传导压力,夯实主体责任,确保储备粮食政策得到切实有效执行,确保储备粮绝对安全。

(四)保障粮食市场和流通稳定有序。要认真落实最低收购价政策,统筹抓好政策性收购和市场化收购,协调做好信贷、运力、库容等保障,确保“种粮卖得出”。保障政策性粮食收储和轮换等资金,做到钱等粮。积极推动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规范运行,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努力缓解粮食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服务粮食市场化收购大局。加强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统筹安排不合格粮食收购、处置工作。严格进口粮食检验检疫和接卸、运输、储存、加工等环节疫情防控监管。积极争取资金,支持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畅通12325举报热线投诉渠道,及时受理群众举报的违法违规案件。加强信用监管和信息化监管,推进“双随机”抽查平台应用。加强政策性粮食出库监管,强化粮食市场化收购监管,保障粮食流通市场秩序。

(五)加强粮食应急保障能力建设。确保粮油市场平稳运行。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粮油保供稳价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精神,强化巡查调度,搞好监测分析,及早发现苗头性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加强粮食流通储备监管,落实粮食市场调控措施,做好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进一步完善应急机制,认真落实《营口市粮食应急供应预案》要求,合理确定成品粮油应急储备存量,深入调研论证,改革完善体制机制,优化品类、规模、结构、布局,加强应急网络建设,确保关键时刻调得动、用得上、拉得出。充分发挥粮油市场价格监测点的作用,定期开展粮油价格市场价格监测。稳定应急加工、应急运输企业,保证相对稳定。适时开展粮食供应应急演练。强化粮油质检体系建设,形成省、市、县三级联动机制,增强粮食质量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站位,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确保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保障粮食安全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毫不动摇,常抓不懈。落实保障粮食安全主体责任,坚决把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落到实处,坚定不移地落实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坚守安全稳定廉政“三条底线”,敢于担当、善谋实干、锐意进取,积极履职,切实肩负起保障粮食安全责任。

(二)目标导向,夯实责任。受新冠疫情影响,2020年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相关部门要分解细化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到人;要根据考核标准和工作指标,出台具体措施,强化责任,细化分解,落实落地。同时,建立协调联络机制,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向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汇报本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工作进度,适时提早开展2020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工作自评,及早发现问题,及早推动解决,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聚焦短板,抓好整改。巩固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成果,切实做好政策性粮食大清查问题整改。做好政策性粮食库存检查及大清查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工作,确保整改达到要求。对于难点问题,要反复抓,抓反复,从严从实督办,防止问题继续或反弹。全力抓好2019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发现问题整改,要强化持续整改,聚焦问题“短板”,认真梳理建立台账,按照时间进度压茬推进,按期整改到位。

(四)强化督导,真抓实干。形成日常监督机制,坚持抓常抓长,加强日常调度和检查,将日常监督考核贯穿年度考核全过程,强化过程管理,鲜明树立重实干重实绩导向。同时,注重结果运用,激励担当作为。进一步加大考核结果运用力度,对成绩突出的部门进行通报表扬,并将结果抄送市委组织部。对落实工作责任不力,严重影响全市考核成绩的,将严肃追责、问责。切实做到奖罚分明,持续释放创先争优的明确信号,推动形成正向激励,促进各部门抓粮管粮责任的压实,增强考核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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