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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政发〔2020〕9号 :关于印发2020年度盖州市政府 绩效考评操作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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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事业中心,各直属单位:

《2020年度盖州市政府绩效考评操作办法》业经七届市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盖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0年度盖州市政府绩效考评操作办法

 

为全面推进辽宁省、营口市、盖州市政府“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工作,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省政府“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20〕5号)、《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市政府“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营政办发〔2020〕7号)、《2020年营口市政府绩效考评操作办法的通知》(营政督考〔2020〕3号)、《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市政府“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盖政办发〔2020〕4号)要求,制定本操作办法。

一、考评对象

(一)27个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市政府49个部门和单位。

二、考核内容

(一)考核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办回访调研报告>上重要批示精神具体措施》《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东北地区深化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重要举措分工方案》等重大政策文件落实情况。

(二)考核辽宁省、营口市、盖州市《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落实情况。

(三)考核营口市政府和盖州市政府“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推进情况。

(四)考核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五)考核脱贫攻坚、法治盖州建设、安全生产、营商环境建设、政务公开、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值班值守、公文处理等共性指标。

(六)考核市委、市政府决定列入绩效考核的其他指标。  

三、考核办法

2020年政府绩效考核工作包括指标考核、加减分。

(一)指标考核

1、市政府部门指标类型包括:主要经济指标、重点工作指标。其中主要经济指标权重占30%(只涉及A类,由市绩效办按照营口市督考办通报进行考评、打分),重点工作指标权重占70%(B、C类不涉及主要经济指标,按照相应比例进行权重释放)。

2、乡镇街道指标类型包括:经济指标、重点工作指标。其中经济指标权重占30%(由市发改局负责考评、打分),重点工作指标权重占70%。

(二)加减分

1、加分项:

(1)单位受到省委、省政府及以上部门综合表彰奖励或通报表扬的每次加1分;单项表彰奖励或通报表扬的每次加0.5分,累计不超过1分。

(2)单位受到市委、市政府或营口市直部门以上表彰奖励或通报表扬的每次加0.5分;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明确批示表扬的每次加0.3分,累计不超过1分。

(3)创新经验在省以上复制推广的每次加1分,在全营口市复制推广每次加0.5分,累计不超过1分。

(4)综合性工作或单项工作在全营口市系统中年度排名前三的分别加0.5、0.3、0.2分,累计不超过1分。

(5)主动争取国家资金、项目、政策支持,获得营口市政府加分最多的加0.5分,其他单位按比例加分,累计不超过1分。

同一项工作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按最高加分项加分,不重复加分。以上所有加分项,累计不超过3分。

2、减分项:

(1)受到省委、省政府及以上部门问责、限批、通报批评的每次减1.5分。

(2)受到营口市委、市政府或营口市直部门问责、限批、通报批评的每次减1分。

(3)发生有重、特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较大的群体事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事件、重大环境污染等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每次减2分。

同一事项同时符合多项减分条件的,按最高减分项减分,不重复减分。

四、考评结果评定

市政府绩效办将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年度绩效考评得分情况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核之后,提交市委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汇总审定,履行相关程序。

 

附件:1. 2020年度盖州市政府考核单位名单

2. 2020年度盖州市政府各单位考核指标

 

(邮箱:gzsjxb7689551@163.com  密码:7689551请各单位自行下载)

 

 

 

 

 

 

 

 

 

 

 

附件1

 

2020年度盖州市政府考核单位名单

 

一、乡镇街道(27个)

榜式堡镇、高屯镇、团甸镇、青石岭镇、暖泉镇、徐屯镇、沙岗镇、双台镇、九寨镇、陈屯镇、万福镇、杨运镇、什字街镇、矿洞沟镇、卧龙泉镇、梁屯镇、小石棚乡、果园乡、二台乡、东城街道、西海街道、太阳升街道、团山街道、鼓楼街道、西城街道、九垄地街道、归州街道。

二、相关部门(49个)

A类:承接省政府、营口市政府考核主要经济指标的部门、单位6个

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社会投资与民营经济发展中心。

B类:承接省政府、营口市政府考核指标部门、单位23个

市政府办、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含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旅广电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局(含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市退役事务局(含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营商局、市医保局、市行政审批局、市统计局、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市房屋征收管理中心、市供销社。

C类:承担市本级自设指标的部门、单位20个

市经开区、市公安局、市审计局、市综合执法局、市乡镇服务中心、市信息中心、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市政府综合事务中心、市农业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市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市财政事务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市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中心、市自然资源事务中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综合执法中心、市北海服务中心、市仙人岛服务中心、市地下水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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