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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盖州市人大七届二次会议《关于加强农村污染防治,大力推进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建议》 第55号建议的办理报告

发布时间:2019-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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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盖州市人大七届二次会议《关于加强农村污染防治,大力推进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建议》

第55号建议的办理报告

安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污染防治,大力推进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农业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业集约化程度的提高,种植业化肥、农药大量投入,畜禽养殖废弃物快速增长,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问题越来越突出,破坏农村生态环境。严重影响了农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农业的可持续性发展,损害了农村居民的身心健康。提案中提出的:(一)、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二)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问题;(三)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均是现阶段农村生活环境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改善农村污水直排,强化饮用水安全

为尽快补齐农村生活用水基础设施短板,全面落实水源安全保障规划,尽早解决部分农村群众饮水不安全问题,让所有农村群众都吃上放心水、安全水,我局将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监管,把坚决打赢农村饮水安全攻坚战作为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举措。同时加大力度推广农村水冲厕所,普及水冲厕所入户的积极效应,改变农村居民以往的生活方式,取缔渗水井,安装化粪池及污水管网,建设农村小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二、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有机垃圾处理设施。

2010年以来,我市已逐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修建氧化塘、建设镇级污水处理厂、建设村级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及有机垃圾一体化处理设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中提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今后,我局将大力推进农村基础设施,立足于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加大力度增加农村环保投入和农村环保项目工程。截至目前,我市已建成并运行沙岗镇、榜式堡镇、万福镇等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双台镇污水处理厂正在建设,计划年底前建成投运。上报环境优美村、生态示范村等。

三、划定禁(限)养区、规范畜禽养殖行业秩序。

现阶段村内小型养殖户污染防治设施简陋,畜禽粪便处理不到位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农村生活环境。我局按照2019年《辽河流域综合治理总体工作方案》的要求,将在受养殖污染影响较大河流沿岸划定禁(限)养区。

同时为坚决落实《辽河流域综合治理总体工作方案》,完成畜禽养殖粪污治理任务,我局已开展畜禽养殖粪污排放达标执法行动。对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养殖专业户和散养密集区以及禁养区外的规模养殖场、养殖专业户开展拉网式排查。根据排查结果,组织有关部门确定禁(限)养区内需关闭或搬迁的养殖场户名单、养殖种类、关闭搬迁期限、责任分工并在2019年底前完成关闭搬迁。按照各级文件要求,我市自2017年开始,进行养殖业污染专项治理,列入营口市名单共计535家,一级保护区内13个养殖场(户)全部关闭。达到相关要求,畜禽、粪便和污水及养殖设施全部清理完毕。禁养区内营口市认定需搬迁取缔的涉及盖州市98个养殖场(户),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动监、规划、城建等部门和相关乡镇政府的配合下,经实地勘核重新界定,确认可以继续实施治理。相关情况已形成报告,于2018年10月11日以盖州市政府名义上报营口市政府,同时抄送营口市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营口市环保局备案。经第三方环评公司确认完成设施建设66个,停止养殖32个。禁养区内经普查需治理39涉及盖州市294个养殖场(户),经第三方环评公司确认完成粪污贮存设施207个,停止养殖87个。非禁养区涉及盖州市130个,经第三方环评公司确认完成设施建设117个,停止养殖13个。并由第三方环保公司进行达标认定,盖州市总计535家养殖场(户)均编制档案,现已全部完成,并通过省市环保督察审核。同时加大对畜禽养殖场(户)巡查监管力度,发现畜禽粪便随意倾倒及排放情况,严肃处罚,确保畜禽废弃物得到有效综合利用。

四、切实加强领导, 齐抓共管有效防治农业面源污染

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和治理, 不仅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任务, 也是大力推进生态建设的重要举措,更是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生命健康的首要课题。要牢固树立“发展生态农业, 防治面源污染”的观点, 进一步统一思想, 充分认识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和治理的必要性、紧迫性和复杂性, 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 切实加强对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与此同时, 要加快创新工作机制, 有效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建立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机制。

 

营口市盖州生态环境分局

2019年8月26日

 

抄送:市人大人事委、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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