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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州市2024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 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意见

来源:盖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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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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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初中、高中、中职学校:

为贯彻落实《关于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的意见》(教基〔2023〕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1〕1号)、《辽宁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辽教发〔2021〕49号)、《关于推动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若干举措的通知》(辽教发〔2024〕4号)和《2024年营口市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意见》(营教发〔2024〕8号)精神,做好2024年盖州市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考试工作(以下简称“中考”),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招生计划

认真落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政策,确保分配比例不低于50%,并逐年提高。严格落实属地招生政策,除体育、艺术和小语种类型可在营口市范围招生外,地处我市的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应在我市域内招生。科学谋划,统筹布局,因地制宜推进职普协调发展,有效缓解人民群众职普分流焦虑。

(一)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1.盖州一高中:计划招生1000人,其中强基实验班40人,择优生90人,名额分配到校生870人。

2.盖州二高中:计划招生1000人,其中统招生910人,艺体特长生90人(体育20人、音乐20人、美术50人)。

3.营口市二高中体育艺术类特长生计划招生40人,体育类特长生35人,艺术类特长生5人。

4.营口开发区第二高级中学继续举办综合高中计划,计划在营口市招收170人,其中体育类特长生60人、艺术类特长生110人。

5.营口信威学校计划在营口市招生180人,其中招收体育类特长生35人和艺术类特长生45人、日语类零起点教学普通高中生100人。

(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招生计划

1.盖州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生计划480人,其中职普融通实验班80人。

2.营口开发区第二高级中学继续举办综合高中,计划在全市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学籍学生100人。

3.营口市农业工程学校、营口市现代服务学校、营口市戏曲学校、营口市鲅鱼圈区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盖州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大石桥市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营口市东方职业技术学校等7所职普融通学校共计招生890人。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具体招生专业计划按照《2024年营口市职业院校(初中起点)招生目录》(详见附件2)执行。

(三)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

初中起点师范类高职(五年一贯制)、初中起点非师范类五年制高职(3+2模式)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文件执行。

二、报名及填报志愿

(一)我市2024年初中应届毕业生可报名参加考试。社会类考生需户籍在我市,到教育局义务教育科报名,不允许报考普通高中。落实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中考政策。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本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中考报名考务费按《关于初中毕业升学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辽价函〔2005〕85号)规定标准收取。

(二)按照教育部要求,营口市教育局统一建立营口市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录取网络平台。普通高中、综合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初中起点师范类五年一贯制高职)招生均须同步网上报名和网上填报志愿。报考初中起点非师范类五年制高职(3+2模式)的考生,报名及填报志愿时间按照省招考办文件要求,由营口市及盖州市招考办另行通知。

(三)志愿批次

1.提前录取批次

(1)体育艺术类特长生志愿:营口市二高中体育艺术类特长生(详见附件3)、营口开发区第二高级中学(综合高中,注册普通高中学籍)运动训练类、艺术类特长生(详见附件4)、营口信威学校体育艺术类特长生(详见附件5)3所学校志愿只能选择其一,不得兼报。

(2)盖州市第二高级中学体育艺术类特长生志愿(见附件1)。

(3)强基实验班志愿:盖州市一高中强基实验班。

2.第一批次:盖州市第一高级中学择优生。

3.第二批次:盖州市第一高级中学名额分配到校生。

4.第三批次:盖州市第二高级中学统招生。

5.第四批次:营口信威学校(日语类零起点教学普通高中)志愿。

6.第五批次:营口开发区第二高级中学(综合高中、注册中等职业学校学籍)志愿,只可填报一个专业。

7.第六批次:7所职普融通学校志愿,可以兼报。

8.第七批次:初中起点师范类高职(五年一贯制)专业志愿,只能选择其一,不得兼报。

9.第八批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志愿,14所学校可以兼报,每所学校可填报3个专业。

10.第九批次:营口市以外的中等职业学校,考生可自主填报学校名称。

11.报考初中起点非师范类五年制高职(3+2模式)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市及县(市)区招考部门指定地点填报院校志愿。

部分具有后转入等原因限报条件的考生不允许申报一高中名额分配到校志愿。

沈阳市第一中学航空实验班、大连二十三中海军航空实验班志愿由招生单位单独组织填报。(以上述学校招生简章为准)

(四)考生要认真阅读教育局公布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规定,按要求认真填报报名信息和志愿,并对所填报的报名信息和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

(五)各校要组织力量加强对考生志愿填报的政策解读和技术指导。考生按规定时间填报志愿。考生在网上提交志愿后,各初中学校打印出每位考生填报的志愿表(一式2份),志愿表经家长和考生确认签字后,一份由家长保存、一份由初中学校整理核对保存。志愿表一经考生和家长确认签字后,不得修改。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三、考试

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义务教育科具体实施。

(一)科目设置、考试时间和方式

1.科目设置。设置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口语测试)、物理(含实验操作)、化学(含实验操作)、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学(含实验操作)、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劳动教育等13门课程为考试科目。综合实践活动、信息科技、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等课程作为考查科目。其中:

九年级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口语测试)、物理(含实验操作)、化学(含实验操作)、道德与法治、历史、体育与健康。

八年级考试科目:地理、生物学(含实验操作)。

2.考试分值。语文满分120分,数学满分120分,外语满分120分(90分笔试+30分听力口语测试),物理满分90分(80分笔试+10分实验操作),化学满分60分(50分笔试+10分实验操作),道德与法治满分70分,历史满分70分,地理满分40分,生物学满分40分(30分笔试+10分实验操作),体育与健康满分60分(30分过程性评价+30分终结性评价),总分值790分。

3.考试时间

九年级考试时间

6月21日:

09:00—11:30 语文

15:00—17:00 数学

6月22日:

09:00—11:30 物理和化学

15:00—16:30 外语

6月23日:

09:00—11:30 历史和道德与法治

 

 

八年级考试时间

6月23日:

15:00—16:30 地理和生物学

4.考试方式

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科目实行闭卷纸笔考试;历史、道德与法治、地理、生物学科目实行开卷纸笔考试;物理、化学、生物学科目加试实验操作,外语加试听力口语测试;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劳动教育采取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

(二)相关规定

1.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按照《关于印发<2024年营口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工

作方案>的通知》(营教发〔2024〕3号)文件执行。

2.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按照《关于印发<2024年营口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英语听力口语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营教发〔2024〕4号)执行。

3.体育与健康考试。按照《关于印发<营口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营教发〔2022〕26号)、《关于调整营口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终结性评价基础体能考试评分标准的通知》(营教发〔2024〕7号)执行。

4.音乐、美术、劳动考试。按照《关于印发<营口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音乐美术考试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营教发〔2022〕27号)和《营口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劳动课程评价方案(试行)》(营教发〔2023〕5号)执行。

5.综合实践活动、信息科技、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等评价工作。按照《关于印发<营口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信息科技课程考查实施方案(试行)>等4个方案的通知》(营教发〔2023〕30号)文件执行。由学校组织实施,评价结果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考生限报普通高中。

6.地理、生物学考试。已参加营口市2022年以前(含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地理、生物学学科的9年级考生,地理考试成绩按照2024年地理考试总分÷2022年以前(含2022年)地理考试总分×学生实际得分进行赋分;生物学考试成绩按照2024年生物学考试总分÷2022年以前(含2022年)生物学考试总分×学生实际得分进行赋分,两科成绩分别计入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

(三)命题

命题采取省级统筹,省、市分级负责方式进行。语文、数学、外语(不含听力口语测试)、物理(不含实验操作)、化学(不含实验操作)、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学(不含实验操作)科目,由省招考办组织命题。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由营口市教育局组织统一命题。

(四)考试组织与实施

1.按照《辽宁省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笔试)考务工作规定(试行)》要求,制定考务方案,认真组织考试,确保考试安全、有序进行。

2.把安全保密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强化试卷运送、保管、分发、施考、回收、阅卷等关键环节和关键人员的管理,确保试题试卷绝对安全。严厉打击考试舞弊,强化标准化考点建设管理,加大人员入场检测力度,严格执行考生进入考点(考场)安全检查工作规范。开展手机作弊专项治理,加强考点无线电信号屏蔽设备配备,实行考点集中存放手机管理。加强部门协作机制,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替考作弊等专项行动,综合治理考试环境。严肃考风考纪,严格执行考场监考、考点巡考和考场视频回放制度,严查违规违纪行为。

3.实施“中考护航行动”。要加大统筹力度,加强治安、交通、卫生防疫、噪音治理、心理辅导等多方面综合服务保障,营造温馨和谐的考试环境。认真落实国家、省、营口市有关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科学精准做好考试卫生保障工作。切实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提供合理便利。考生在考前因疾病(含突发疾病)、意外受伤等特殊情况申请单设考场或提供合理便利条件的,由考生所在学校向教育局上报,并提供考生本人及监护人申请的《盖州市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见附件6)以及考生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书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由教育局负责认定,义务教育科具体负责实施。

四、阅卷

阅卷由营口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各县(市)区教育局具体实施。阅卷根据参考答案、评分参考制订评分细则。阅卷实行计算机网上阅卷。教育局严格按照网上评卷有关工作要求和办法组织实施评卷工作,加强阅卷工作人员管理,采取切实措施,加强阅卷管理,确保阅卷过程安全、结果准确。要严格按照网上阅卷有关工作要求和办法组织实施,加强阅卷工作人员管理。阅卷结束后,全市统一发布考生考试成绩。

五、加分和录取

(一)加分

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落实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援藏干部(援藏期间)子女、援疆干部(援疆期间)子女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及2020年公安部门支援湖北的工作人员子女以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教育优待政策。符合加分条件的,由相关审核单位进行认定并公示5日后将公示等相关材料报送市教育局。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政策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因享受加分政策并取得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的考生的计划单列。

(二)录取

1.2024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录取由营口市及我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录取按照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当考生总成绩(含文化课总成绩、体育总成绩、政策性加分)相同时,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不得出现成绩并列录取。

2.盖州市一高中名额分配到校生按如下原则录取:60%根据学校应届初中毕业生核定人数占全市初中毕业生核定人数比例进行分配;40%根据实际参加中考人数占全市参加中考人数的比例进行分配。

3.沈阳市第一中学航空实验班、大连二十三中海军航空实验班由招生单位单独录取。(以上述学校招生简章为准)

4.初中起点非师范类五年制高职(3+2模式)的录取工作由省招考办组织,以考生参加当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考试的语文、数学、外语、体育四科总成绩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并按照成绩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初中起点师范类高职专业(五年一贯制)的录取工作由营口市招考办组织,以考生各科总成绩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并按照成绩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

5.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由营口市教育局组织。录取按照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按照综合高中、职普融通实验班及其他职业学校的顺序录取。技工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按计划录取。

6.录取结束后,高一新生电子学籍须于9月30日前完成注册、审核、确认并上报省教育厅备案,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不予办理学籍。学籍注册后,高一新生必须在录取学校就读。坚决杜绝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现象。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按照学籍管理规定注销其学籍,同时追究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和班主任责任。

提前录取批次:

1.营口市二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和营口开发区第二高级中学体育特长生、营口信威学校体育艺术类特长生由营口市教育局统一录取。

2.先录取盖州市二高中体育艺术类特长生,再录取盖州市一高中强基实验班。报考盖州市二高中体育艺术类特长生按照成绩和志愿,由教育局依据盖州市二高中特长生招生考试方案统一录取。报考盖州市一高中强基实验班的考生,按照成绩和志愿,由教育局统一录取。

第一批次:录取盖州市一高中择优生,按照成绩和志愿,由教育局统一录取。

第二批次:录取盖州市一高中名额分配到校生。按照成绩和志愿,由教育局统一录取。

第三批次:录取盖州市二高中统招生,按照成绩和志愿,由教育局统一录取。

第四批次:录取营口信威学校(日语类零起点教学普通高中)的考生,根据考生中考成绩和志愿,由营口市教育局统一录取。

第五批次:报考营口开发区第二高级中学(综合高中,注册中等职业学校学籍)学校志愿的考生,按照成绩和志愿,由营口市教育局统一录取。录取后,统一注册中等职业学校学籍。

第六批次。报考职普融通学校志愿的考生,按照成绩和志愿,由营口市教育局统一录取。录取后,统一注册中等职业学校学籍。

第七批次。报考初中起点师范类高职(五年一贯制)专业志愿的考生,按照成绩和志愿,由营口市招考办组织录取。

第八批次。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按照成绩和志愿,由营口市教育局组织录取。报考技工学校的考生,按照成绩和志愿,由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录取。

第九批次:报考域外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由考生自行联系所报考学校。

各普通高中根据被录取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记录和成绩进行录取资格认定。对综合素质评价认定为不合格的学生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对其实行退档。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营口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执行。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须于7日内持录取通知书到录取高中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六、相关收费办法

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有关收费标准按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综合高中(营口开发区第二高级中学)按照《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教育厅关于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价发〔2004〕107号)文件中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

七、相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在属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从严从实做好考试组织管理工作。建立各环节风险梳理和排查机制,完善防范各类涉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确保出现突发情况后的快速反应和应急措施到位,重大事件处置决策要向党委政府请示汇报,并及时报营口市教育局及营口市招考委。

(二)统筹做好考试安全工作。狠抓关键环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责任和保密责任,要对考试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切实把各项工作做扎实、做细致,确保考试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三)实施“阳光招生”。招生计划、录取办法确定后报营口市教育局备案并通过官方网站、新媒体和主流媒体向社会公布。认真落实属地中考工作的监管责任,会同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报名、考试、录取全过程监督。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结束后,若出现未录满招生计划情形,按规定时间由市教育局向营口市教育局提出补录申请。中等职业学校通过注册入学(持户口本、初中毕业证书)方式开展补录。盖州市二高中最低分数线按今年中考总成绩的50%(395分)录取,若出现录满招生计划情形,按志愿、分数情况从高到低录取,额满为止。严禁各普通高中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招收借读生、收取借读费。

(四)做好保密工作。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考试管理职责落实到单位、到岗位、到人员。要做好试题、试卷、评分参考等资料在启用前、启用中和启用后的管理。要与所有从事考试数据信息管理工作和接触使用数据信息的人员签署保密承诺书,确保考试信息安全。要强化对试卷运送、分发、保管人员及考务人员等重要岗位人员的安全保密教育。要抽调专门工作力量,加强对考试保密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以及存放试卷保密室进行检查。

(五)加强宣传。中考招生是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可采用“中考N问”“一图读懂中考政策”“中考N问N答”等形式,在教育行政部门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上及时发布当地中考政策,使考生家长“都知道”“早知道”,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切实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严禁各普通高中尤其是优质普通高中进入属地初中学校以任何形式和名义开展招生宣传。要重视和加强对职业教育的宣传,让广大考生和家长充分了解就业前景以及奖学金、资助等国家职业教育政策,大力宣传综合高中、职普融通的积极意义和有关政策,努力营造有利于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切实规范中考成绩发布管理。坚持正确育人导向,进一步完善中考成绩发布工作,坚决扭转简单以中考成绩评价学生的做法。要加强中考成绩信息管理,加强对中学、教师等相关责任主体的管理,严禁以任何方式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中考喜报”“中考升学率”“高分考生”等信息。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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