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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政策

来源:盖州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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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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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保电子处方流转概念、意义

1.医保电子处方流转概念

医保电子处方流转是指患者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且需要到院外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时,可选择将法定医师开具的电子处方通过辽宁省医保电子处方流转平台,以电子信息化的形式流转到院外的定点零售药店,患者可以自主选择到开通医保电子处方流转的定点零售药店刷电子医保码或人脸验证使用医保电子处方购药并进行医保结算,进一步保障参保人员用药安全、便捷,提升医保医药服务质量。

2.医保电子处方流转意义

医保电子处方流转可通过数字化手段提高医保服务和用药安全,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减少手写处方错误和降低伪劣处方流通使用风险,进一步增强处方安全性,

促进、优化定点医药机构药品供应保障,是加强医保基金监

管的强力抓手。

二、医保电子处方流转实施时间

1.高值药品医保电子处方流转实施时间

2025年1月1日,我市高值药品医保电子处方流转已全面实施。

2.慢特病医保电子处方流转实施时间

2025年3月1日起,我市慢特病患者到慢特病定点医疗机构可按规定开具医保电子处方,根据需求选择到开通医保电子处方流转功能的定点零售药店(3月1日实施的定点零售药店仅限原慢性病定点)刷码或刷脸购药。

3月1日至4月1日为试运行阶段,为方便患者开方购药,暂实行医保电子处方和纸质处方并行流转。

3.门诊统筹医保电子处方流转实施时间

2025年4月1日起,医保电子处方流转范围扩大到门诊统筹,全面取消纸质处方流转。我市参保人员到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可按规定开具医保电子处方,根据需求选择到开通医保电子处方流转功能的定点零售药店刷码或刷脸购药。

三、医保电子处方流转医保结算类别

医保电子处方流转医保结算涵盖类别包括职工门诊共济、城乡居民门诊统筹、门诊慢特病、谈判药品门诊高值药。门诊慢特病暂定糖尿病(合并症和并发症)、高血压(合并症)、脑卒中、心肌梗死;特殊病暂定高值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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