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营造我市良好的营商环境,今年以来,公安局进一步提升公安机关服务水平,特别是在服务企业发展中,借力“三访”(暗访、走访、回访)工作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深入走访,提升服务。该局认真组织进企业、送服务、访民情、促发展活动。开展走访企业,征求企业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建议。要求各单位每月必须对辖区企业开展两次走访服务活动,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等形式,了解企业周边治安环境及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借力暗访,查改隐患。该局对于易燃易爆企业及易发生案件企业的值班守护和视频监控系统采取不打招呼、不发通知的方式进行夜访、暗访、突访,及时排查各类治安、火灾和交通安全隐患。对于发现问题的企业,及时督导相关责任单位整改到位,确保企业内部安全。
主动回访,赢得赞誉。该局要求民警不定期深入辖区,对案件当事人、辖区群众、企业代表等进行回访,通过回访,听取群众心理诉求,了解企业困难需求,针对回访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好源头预防化解,及时解决影响群众生活及企业发展的治安热点难点问题。同时,为进一步加强与群众及企业的沟通联系,该局建立警民联系机制,积极开展法制宣传,主动提供预警信息,提示群众或企业防范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