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10日,营口市农业农村局组成验收组,对照《营口市省级专项督察整改任务清单》,采取听取汇报、核查资料等方式,对盖州市承担的第9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出具了验收销号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整改任务
盖州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没有完成项目验收工作。
二、整改目标
盖州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完成验收。
三、完成情况
盖州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设有万福、暖泉、团山3个畜禽粪污处理中心和九垄地畜禽粪污收储中心,均已完成建设内容,并完成市县两级验收。
四、验收结论
已完成整改,同意履行销号程序。
以上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注明的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6年4月22日至2026年5月8日
受理部门:营口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机构
电 话:0417-2206054
邮寄地址: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西3号
盖州市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