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营口市教育局 营口市财政局《关于营口市落实农村教师差别化补助政策的实施方案》(营教发【2019】95号)文件精神,2020年5-6月农村教师差别化补助符合发放条件1809人,金额1082640元,现将拟发放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一周。本公示发布后,社会各界人士如对拟发放人员有不同意见或有问题需要反映,请于2025年11月5日前以电话、信函、亲访等方式向盖州市教育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署真实姓名,信访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息时当地邮戳为准。
通讯地址:盖州市教育局   0417—7689143
盖州市教育局
2025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