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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贯彻落实辽宁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整改任务清单》第3项整改任务验收结果公示

来源:营口市盖州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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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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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组对照《营口市贯彻落实辽宁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整改任务清单》,采取听取汇报、核查资料等方式,对第3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验收。具体情况如下:

一、整改任务

商砼公司等建筑原料生产企业违法违规生产现象普遍。

二、整改目标

严格监管,商砼企业生产达标排放,严肃查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

三、完成情况

2023年2月、8月及9月,市执法队对鲅鱼圈、盖州、大石桥、老边商砼企业环境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现场复核,发现部分企业存在围挡不完善、围挡破损等环境问题,督促企业对照标准要求加快整改;2023年12月及2024年1月再次对相关县(市)区商砼企业整改情况进行核查,该项督察整改任务符合销号条件。

盖州市商砼企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盖州地区4家商砼企业,其中,3家长期停产,1家在产企业采取围挡、苫盖等抑尘措施,作业时使用酒水或雾炮喷酒抑尘,商砼企业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四、验收结论

已完成整改,同意履行销号程序。  

以上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注明的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5年7月24日至2025年8月6日

受理部门:营口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机构

电    话:0417-2206054

邮寄地址: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西3号

 

 

 

盖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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