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州市2025年第一批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企业及其责任人员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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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 名称 |
注册地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主要 负责人 |
身份证号 |
严重失信行为概况 |
作出列入决定部门 |
列入理由 |
管理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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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辽宁新宁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
营口市盖州市卧龙泉镇独甸村 |
91210881768329540Y |
耿众 |
21101119xxxxxx5517 |
2024年11月30日8时40分许,营口盖州辽宁新宁矿业发展有限公司赵家堡子金矿在井下非法采矿作业过程中发生中毒窒息事故,造成2人死亡,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32万元。经查,新宁矿业在未取得安全许可证情况下,非法使用爆炸物品在井下进行非法采矿作业,因使用“胀药”生成一氧化碳导致人员中毒,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事故调查组认定:营口盖州辽宁新宁矿业发展有限公司“11·30”一般中毒和窒息事故是一起企业非法开采、冒险蛮干导致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
盖州市应急管理局 |
营口盖州辽宁新宁矿业发展有限公司违反了《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项,应当将该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