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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

来源:盖州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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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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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伊水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14年、2018年在盖州市归州办事处白沙湾村、归州村取得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总面积8.7154公顷。不动产权证分别为:1、辽(2018)盖州市不动产权第0005415号地块,面积6.4764公顷;2、辽(2018)盖州市不动产权第0003729号地块,面积2.2390公顷。

我局认定上述2宗地为闲置土地,已于2025年2月6日在盖州市政务网站公告了我局对你公司2宗闲置土地的《闲置土地认定书》文号为盖自然资认字〔2025〕年002号及《闲置土地处置听证权利告知书》文号为盖自然资告字〔2025〕年002号。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相关规定。我局依法无偿收回上述2宗闲置土地使用权。请你公司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交回土地权利证书。

盖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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