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部署,为广泛征求社情民意,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开展满意度调查工作(以下简称“调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及问卷类型
调查对象:学生、教师、校级干部、社会人士(含家长)。
问卷类型:根据被调查对象的不同,问卷的内容各不相同。每份问卷由填答人基本情况和调查内容两部分组成。
二、调查时间、内容及方式
调查时间:2024年1月11日至2024年1月16日。
调查内容:调查内容围绕2023年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重点,聚焦教育公平、教育质量、政府治理、总体评价等方面。
调查方式:采用“互联网+调查”方式,面向社会开展满意度调查。调查对象通过扫描调查问卷二维码(如下),选择填答人各自身份(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教师、校级干部、社会人士),选择相应问卷填答。填答人提交问卷,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以保证调查过程公正、问卷结果内容保密。
盖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