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对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
根据营口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转发<辽宁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2023年对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要求,为广泛征求社情民意,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开展满意度问卷调查工作(以下简称问卷调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问卷调查对象及问卷类型
问卷对象:学生、教师、校级干部、社会人士(含家长)。
问卷类型:根据被调查对象和调查重点的不同,各类问卷的内容有所侧重,每份问卷由填答人基本情况和调查内容两部分组成。
二、问卷调查时间及方式
问卷调查时间:2023年9月7日0时至2023年9月13日24时。
问卷调查方式:调查对象通过扫描调查问卷二维码(如下),选择填答人所在的城市、区县和各自身份(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教师、校级干部、社会人士),选择相应问卷填答,填答人提交问卷,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以保证调查过程公正、问卷结果内容保密。
盖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