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用海公示

来源:盖州市自然资源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4-10

【字号:

分享:

用海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辽宁省海域使用管理办法》、《报市政府审批海域使用权审核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项目用海预审程序要求,现对辽宁省营口市YK1-2场址海上风电场工程项目、辽宁省营口市YK1-3场址海上风电场工程项目用海公示如下:

序号

海域使用权申请人

项目名称

用海面积(公顷)

用海类型

用海年限

用海位置

1

营口市仲海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辽宁省营口市YK1-2场址海上风电场工程

合计

108.4247

工业用海

26年

辽宁省营口市营口港仙人岛港区西南侧海域

透水构筑物

39.7012

海底管道

68.7235

2

营口市华海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辽宁省营口市YK1-3场址海上风电场工程

合计

152.7575

工业用海

26年

辽宁省营口市营口港仙人岛港区西南侧海域

透水构筑物

47.1950

海底管道

105.5625

本公示发布后,社会各界人士如对本用海项目存有异议,请于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4月15日以电话、信函、亲访、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盖州市自然资源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信函、电子邮件应署真实姓名,信访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联系电话7835058;电子邮箱:gzhy406@163.com;邮寄地址:盖州市自然资源局海洋管理科邮政编码:115200。

 

附件:1.辽宁省营口市YK1-2场址海上风电场工程宗海图

2. 辽宁省营口市YK1-3场址海上风电场工程宗海图

 

盖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10号

  • 视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