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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清明节期间文明祭祀的通知

来源:盖州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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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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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广大城乡居民:

    为全面落实营口市民政局《关于2023年清明节期间文明祭祀的通告》文件精神,深入推进移风易俗,提升我市人居环境质量,树立科学文明的祭祀观,清明节期间将继续加强违规祭祀行为的监管治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期间,市民政局将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制造、销售冥纸冥币、纸扎实物等封建迷信丧葬用品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严禁在主城区范围内进行焚烧香蜡、纸钱、冥币等封建迷信祭祀用品。

    二、清明节期间,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等殡葬场所禁止冥纸冥币、金银锞子、金银砖、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殡葬祭祀用品入内和焚烧。

    三、倡导鲜花祭祀、网络祭祀、电子香烛祭祀、家庭追思会等方式文明祭祀,全市广大市民和干部职工要带头树立文明祭祀新风,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的家属及群众开展文明祭祀,不焚烧祭祀用品,告别陋习,营造文明祭祀良好氛围。

    四、清明节期间,民政局将按照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积极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主城区巡查工作,对违反本通知要求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盖州市民政局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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