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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盖州市委 盖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盖州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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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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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盖州市委 盖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2年,我市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坚持以全面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为指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为根本遵循,不断细化工作举措,全方位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一、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坚持政治引领,压紧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一是高度重视,全面部署。市委、市政府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作为我市需要长期坚持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坚持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中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切实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关键作用”。市委常委会会议开展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政府常务会议坚持会前学法,全年累计学习5次。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深入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审议重要文件,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项亲自督办。

二是高度融合,整体推进。先后印发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为全市法治政府建设谋篇布局。2022年7月,召开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扩大)会议,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进行了系统学习和全面解读。市委党校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等法治课程纳入领导干部培训班的学习内容,深入基层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宣讲活动,累计宣讲10余场次。

三是高度落实,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年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2次,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全市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按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年终述法要求,实现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全覆盖。同时,我市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坚持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有效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水平逐年提高。

(二)坚持尽职履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建设。紧盯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难点”,深入开展损害营商环境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不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积极打造行政审批“快速路”,加速推进行政审批“不见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开展合并报批、一次性综合评审,政务服务事项即办率达53%,全流程网办率达80%;政务服务事项审批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50%,最多跑一次达100%。全年“一网通办”网上办件总量2.7万件,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受理群众诉求1.2万件。

二是稳步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聚焦市政府重点工作和重大决策,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切实提升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深化法律顾问制度,现聘用顾问律师3人。

三是坚持规范性文件管理精细化。2022年对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共清理文件16件(其中继续有效12件、废止4件、修订6件)。

(三)坚持公开透明,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坚持重大事项向人大报告、向政协通报,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决议,高质量办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全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议案46件,政协委员提案56件,办复率、满意率均达100%。

二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持续深入推行“阳光三务”,持续强化审计监督,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第一时间发布重要政策,构建立体解读体系,扩大政策知晓度,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坚持规范有序,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扎实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了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2022年我市共有3家单位计划涉企检查100余项。深化六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工作,2022年组织全市242名行政执法人员参与线上培训考试,其中181名行政执法人员通过考试。

二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切实提升案件质量。成立案卷评查工作组,通过交叉案卷评查、抽查案卷评查等方式,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进行集中评查2次,对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向全市各单位及时反馈,督促全市各行政执法单位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

三是规范行政执法取得新突破。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工作,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全市23家行政执法部门将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等行政执法要素进行对外公示,同时动态调整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涉及执法事项492项。

(五)坚持多措并举,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一是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做到有案必受,全年收到行政复议案件127 件,其中受理65件,不予受理62件,新发生行政应诉案件13件。全面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对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及时通报,不断规范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提升行政应诉能力和水平。

二是有序推进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突出源头治理预防、强化多方联动联调,进一步整合各种非诉讼纠纷化解工作职能和资源,强化矛盾纠纷排查研判、调解处置,不断深化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2022年调处矛盾纠纷2433件,在排查中预防各类纠纷1013起。有力筑牢了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

三是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建成县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1个,依托27个司法所成立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27个,建设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点298处。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多元化专业化,保障特殊群体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权益,2022年受理法律援助案件民事40件、刑事案件95件。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实现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转变。

四是扎实开展“八五”普法活动。在民法典宣传月、12.4宪法宣传周等节点开展“法律七进”主题活动300余场次;推动各级党政机关学法200余次;实现法治副校长100%覆盖;选聘28名优秀人才组成“八五”普法讲师团,培养894名“法律明白人”。以点带面,发挥法治示范引领作用。太阳升街道办事处尚和寨村荣获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暖泉镇义儿岭董店村等3个村获得第一批“辽宁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

一年来,我市的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还存在工作落实、推进和成效不平衡,工作制度机制有待完善;二是工作力量配备需进一步充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高、任务重,法治力量薄弱,与目前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开展政府工作。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推进科学民主决策、依法秉公用权、规范文明执法。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坚持重大事项向人大报告、向政协通报,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决议,高质量办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持续深入推行“阳光三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持续强化审计监督,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强化法治建设能力提升。坚持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继续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机制,定期开展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深化宣传教育,培育良好法治环境。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法治主题教育活动,建立长效机制,培育具有我市特色的法治建设工作示范点。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深入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加大基层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力度,积极在工作中向人民群众普法,做法律法规的遵守者、执行者、宣传者。

(三)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落细。提高执法“信息化”水平,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加大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力度,认真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的换发和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增强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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