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盖州市2022-2023学年度中小学
寒假工作安排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各学校(幼儿园):
根据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结合我市教育教学实际,综合考虑2023年春节较早等情况,为最大限度保障教育教学质量,全 力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让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平安、快乐、健康的假期,经请示市防指同意,现将本学期结束阶段和寒假期间各项工作安排如下:
一、寒假时间安排
放假时间:全市中小学、中职学校师生拟于2023年1月3日起同步放寒假。
开学时间:全市中小学学生拟于2月21日到校报到,2月22日正式开学;2月19日起为教师学前周。
幼儿园寒假放假时间与市中小学同步,开学时间另行通知。
二、期末教学质量监测相关安排
小学、初中可不组织期末教学质量检测,可采用过程性评价方式,对学期成绩进行综合评定。
三、合理做好假前相关工作
各学校要按照教学计划和课程安排组织好放假前线上教学工作。做好假前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考核评价工作。
四、强化假期教育管理
(一)严格落实“双减”要求
各学校严格落实“双减”工作要求。统筹安排寒假各学科作业,确保作业总量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提倡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布置有利于学生动手动脑,提高实践创新能力的活动性、体验性、探究性作业。要鼓励学生参加家庭劳动,引导和转变家长对孩子参加劳动的观念;教育学生多读书、读好书,丰富假期精神生活。组织学生收看寒假“双减”云课堂,丰富学生假期生活。继续开展专项排查和不定期巡查行动,充分利用网格员、“双减”监督员,严厉打击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行为,不给在职教师补课的时间和空间。联合多部门开展执法,出重拳整治高中段学科类机构跨段开展义务段培训、非学科类机构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以及各类隐形变异等违规培训行为。
(二)强化家校共育
寒假前,各校要创新家校共育互动方式,通过家长会或《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指导家长督促孩子科学合理安排好假期生活,不盲目让孩子参加各种补课班、辅导班。担负起学生离校期间的监护责任,做好假期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等方面监管工作。同时,要引导家长教育子女合理使用电子产品,鼓励学生利用假期每天锻炼1小时,增强抵抗疾病能力。
(三)做好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强化学生生命安全教育。寒假前,各学校要安排专题安全教育,通过主题班会、共青团和少先队活动、针对性安全提醒、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聚焦新冠肺炎疫情、未成年学生溺水、交通事故、火灾、自然灾害、食物中毒、网络沉迷等防范重点,将安全提示内容告知每一个学生、每一个家长,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防护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推动家长履行安全监护职责。寒假期间各校要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坚决杜绝出现校园安全事故。
(四)做好疫情防控教育引导工作
各学校要以多种形式对全体师生开展假前疫情防控教育,引导教职员工和学生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自我防护,少聚会、少聚餐,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外出时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积极配合社区做好疫情防控。要督促家长切实履行学生放假期间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学生健康、出行管理。
(五)做好学校值班值守工作
各校要落实寒假值班人员,明确岗位职责,严格实行领导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工作制度,值班电话和值班人员手机24小时保持畅通,切实加强巡查,密切掌握动态,畅通信息渠道,遇有紧急突发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坚决杜绝瞒报、漏报、迟报、谎报等问题。各学校可在假期期间安排1-2天教师召集日,确保假期工作正常推进。
五、做好新学期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
各学校要提前做好新学期开学各项准备工作,科学制定开学方案。开学后第一周,各校要组织上好开学第一课,开展线上、线下教学衔接工作,精准分析教情学情,查缺补漏,巩固上学期知识点,做好新课预习,确保新学期教学质量。
如因疫情防控形势或上级下发新的规定要求,将对相关通知要求进行调整并另行通知。
盖州市教育局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