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来源:盖州市政府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7-13
阅读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分享:
关于盖州市执行淘汰类差别电价企业承诺不再恢复生产的通告
盖州市现有6户执行淘汰类差别电价企业(为:1盖州市万福砖厂、2盖州市榜示堡镇大王寨砖厂、3盖州市兴达砖厂、4盖州市青石岭后朱村砖厂、5盖州市龙腾山砖厂、6盖州市陈屯镇下枣峪砖厂)至今主体未拆除。涉及6户企业主体均已断水、断电,企业承诺不再恢复生产。并接受社会监督。
特此通告!
盖州市淘汰落后产能协调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