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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五一”劳动节期间全市火灾防范工作的通告

来源:营口市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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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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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五一”劳动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预防火灾事故,保障公共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营口市消防救援支队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提醒全市社会单位及市民要切实做好节日期间消防安全防范工作,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做到“防患于未然”,就加强当前火灾防范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本场所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管理人员,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二、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在外墙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严禁擅自改变建筑结构和用途,严禁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商场、市场和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期间严禁违规施工,营业结束时应按规定关闭电源、气源,消除遗留火种。

三、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按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当持证上岗,保证24小时双人值班。

四、严格用火用电用气管理。组织对电器产品、燃气用具及其线路、管路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动火审批制度,严禁违规使用明火作业、照明,严禁违规进行电焊、气焊操作,严禁违规使用大功率电热设备、擅自拉接临时电线。

五、严格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严禁违规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禁止个人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严禁在建筑内燃放烟花爆竹。

六、开展全员消防培训演练。组织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开展消防演练。员工应懂得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逃生和自救。

七、严禁超员使用。严格控制营业期间的人流,并明确疏散引导人员,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人员密集场所严禁违规住人。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不得超过额定人数。

八、加强小区物业消防安全管理。住宅物业服务机构要加强消防管理,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每日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住宅区消防控制室要24小时有人在岗在位,一旦发现起火,立刻进行初期处置。

九、做好家庭火灾防范。市民家中不要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不可在阳台、楼道堆积可燃物,不得私拉乱接电源线路,外出时要关闭电源、气源,禁携带汽油、柴油、酒精、油漆、可燃气体等易燃易爆危险品乘坐车船等各类交通工具。

十、积极举报火灾隐患。公民应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积极通过有效途径向消防部门举报。

特此通告。

营口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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