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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重拳出击 连续查处3起非法捕捞海产品行为

来源:盖州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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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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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市公安局重拳出击,连续查处3起非法捕捞海产品行为。

7月10日晚20时许,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在盖州市首一码头附近有一辆装载着新鲜海鲜的厢货车,民警将司机带回市公安局进行询问。经询问,车主陈某某对其收购徐某某售卖非法捕捞的海鲜行为供认不讳。7月13日,大队民警将徐某某传唤到市公安局,经询问,徐某某对其出海捕捞水产品的行为供认不讳,对收购刘某某、栾某某、刘某某非法捕捞的水产品的行为供认不讳,扣押虾爬子共628斤,并移交市农业农村局。此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过程中。

7月10日晚20时许,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在沙岗镇首一码头附近有两辆载有海鲜的厢货车,大队民警立即将司机带回市公安局进行询问。经询问发现,车主张某对其收购田某某出海捕捞的水产品的行为供认不讳。7月11日,大队民警将田某某传唤到盖州市公安局,经询问,田某某对其在禁渔期期间非法出海捕捞水产品的行为供认不讳,扣押虾爬子372.7斤;赤甲红21.1斤;飞蟹21.6斤;海螺210.1斤;海兔133.4斤;杂鱼200斤,并移交市农业农村局。此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过程中。

7月24日早6时许,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在日常工作中发现,仙人岛高家窝棚有一处收发蛏子的收发点,大队立即组织民警对该收发点中的加工人员进行查获,并发现两辆正准备售卖蛏子及海螺的白色厢货车。大队立即联系渔政部门对海货进行扣押,并将现场有关人员带回市公安局进行询问,扣押蛏子1649斤;海螺78斤,并移交市农业农村局。此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过程中。

7月24日上午,市纪委、公安边防、巡特警、市农业农村局、市融媒体中心等部门联合行动,在归州海域将查扣的1649斤海蛏放归大海。

下一步,盖州市相关部门将继续联合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开展打击非法捕捞、收购、销售、运输等违法违规专项执法行动,对在伏季休渔期间非法捕捞形成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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