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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

来源:盖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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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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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治理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要求,1月15日,市农发局联合市场监管局、市动监局等部门,在全市共同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以高压严打态势,对农村食品市场开展一次全面“大扫除”,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净化农村食品市场,切实保障春节期间农村食品消费安全。

此次整治重点对象为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村集市、农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等;整治重点品类为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时令果蔬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类;整治重点情形为食品假冒(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信息)、食品假货(假羊肉、假牛肉等)、“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劣质(以次充好、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等)、超过保质期等。

同时,市农发局等部门联合签发了《盖州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方案》指出,用2至3年时间,健全完善农村食品治理机制,建立规范的农村食品流通供应体系,全面改善和提高农村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抓紧建立农村食品监管名录和违法违规“黑名单”,对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情节严重的,依法严厉打击和实施禁业限制。建立健全跨部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联合执法、隐患排查、信息通报、事故处置等协调联动机制。

该《方案》强调,要积极发挥投诉举报电话12315、12331、12365的作用,全面推行有奖举报制度,扩大社会监督。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依法从严惩治农村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加快诚信体系建设,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黑名单制度和惩戒激励机制。

据了解,此次行动整治重点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群众健康合法权益,保障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净化农村食品市场,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切实保障春节期间农村食品消费安全,使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得到有效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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