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4日,盖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四十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董伟主持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袁世君,北海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李维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人事任免事项。会上,市委副书记、市长袁世君就相关职务任免议案作提请说明。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李维同志为盖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随后,李维同志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议指出,此次人事任免是从全市改革发展大局出发,经过通盘考虑、慎重研究作出的决定,符合法定程序和工作需要。会议希望李维同志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聚焦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忠诚担当、恪尽职守、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珍惜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务实的工作作风,为盖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忠满、刘雪峰、崔恩鹏、马鑫出席会议。市政协副主席丛斯,市人民检察院、市人民法院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