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盖州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董伟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袁世君列席会议并就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作提请说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忠满、刘雪峰、崔恩鹏、马鑫出席会议,市政协副主席丛斯列席会议。
会议依次审议相关议题,表决通过《关于接受个别代表辞去盖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审议通过《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草案)》。
会议依法履行人事任免相关法定程序,新任命人员现场进行宪法宣誓。
会议希望新任命同志要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定职责,坚守忠诚担当、恪尽职守、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工作准则,珍惜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扎实履职尽责,为盖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应有力量。
市纪委监委、市人民检察院、市人民法院、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主任、副主任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