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改变机动车燃料种类,将燃油改成燃天然气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令禁止的行为。近日,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机动车“油改气”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常态化开展车辆排查,进一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公共安全。
整治行动中,全市交警共查处15台非法“油改气”车辆,并责令驾驶员立即整改。
据了解,私自将车辆“油改气”行为不仅违反交通法规,导致车辆年检无法通过,而且还存在安全隐患。如因改装原因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也会拒绝理赔。
交管部门还将继续加大对非法“油改气”车辆的打击力度,严肃查处涉及该违法行为的个人和单位。同时,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广大车主对“油改气”违法行为的认识,引导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